关于印发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李江同志2011年2月24日在省人民政府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011〕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5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府自身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全面深入推进4个主题、16项制度实施工作的同时,对照《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大政发〔2011〕16号)和《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并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分别报省级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和州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227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大理州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

事项

主要工作

牵头部门

协办部门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启动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推进网上审批。

州政府法制局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二)加强重大行政审批行为管理

1.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规范,拓展制度的实施范围。

州国资委

州财政局

2.完善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制度,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管理。

州国土资源局

州级有关部门

3.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着重推进州(市)级并联并行审批工作。

州发改委

州审计局

州财政局

4.完善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州财政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细化行政执法程序;指导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年内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州政府法制局

州级有关部门

(四)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和资源的共建共享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及信息交流平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州政府法制局

(五)拓宽行政问责管理对象

强化行政问责,扩大问责范围,落实问责规定,提高问责质量,强化问责结果运用。

州监察局

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系

加快推进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系建设,12个县(市)年内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任务。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州监察局

(二)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体系

1.州级部门巩固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上半年内12个县(市)全面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向乡镇、社区和村委会延伸。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州监察局

2.加快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州政府办

州监察局

3.开展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引入ISO9000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州政府办

州监察局

州质监局

(三)严格落实服务承诺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州人社局

州监察局

(四)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制定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推进行政机关的规范化服务管理。

州人社局

州监察局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加强重大决策听证和重要事项公示工作

1.落实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提高听证会质量。

州政府法制局

2.完善公示方式,增强公示的实效性。

州政府法制局

州政府督查室

3.选择录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指导性的重大决策听证会议,扩大重大决策听证的社会影响面。

州政府新闻办

州政府法制局

(二)进一步提升96128专线服务水平

完善96128专线的咨询、办事和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接听处置率,推进96128专线品牌化建设。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州监察局

州政府督查室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

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等传统载体,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咨询、投诉、互动功能;增强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务信息查询平台的功能;借助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

州政府办

州监察局

州政府法制局

(四)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1.定期通报重大民生项目审批结果。

州发改委

2.推动“政务信息岛”建设,为社会公众及时、便捷地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查询服务。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州政府办

州监察局

3.推动教育、医疗、供水、能源、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州人社局

州政府办

州监察局

四、强化行政绩效管理

(一)扩大行政绩效管理覆盖范围

1.将行政绩效管理领域由州人民政府10项惠民工程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拓展到所有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的重点工作。

州审计局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

州监察局

州政府督查室

2.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跟踪稽察和审计。

州发改委

州审计局

州财政局

(二)继续做好“五控”和公务卡结算工作

1.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庆典、论坛、考察数量和规模,着力提高电视电话会议和电子文件比重。

州财政局

州监察局

州审计局

2.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扩大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范围,全面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州财政局

州国资委

(三)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州财政局

州监察局

州人社局

(四)深入推进目标倒逼管理

围绕政府重点督查的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开展目标倒逼管理,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州人社局

州发改委

州政府督查室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管理

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州监察局

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办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动制度落实的联动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自身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力量,加强配合,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质量和效率。

州政府自建办

州政府实施四

项制度牵头成

员单位

(二)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培训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制度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

州人社局

州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牵头成员单位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自身建设的宣传

充分利用州内外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宣传我州实施政府自身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成效,提升我州政府自身建设的影响力。

州政府新闻办

州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牵头成员单位

(四)加强制度实施的督促检查

1.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州政府自建办

州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牵头成员单位

2.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通报1次全州四项制度实施情况,加强制度建设的年度考评,建立制度实施的奖惩问责机制,推动年度政府自身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州政府自建办

州监察局

(五)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实施成效社会评估

适时组织政府有关调查机构、新闻媒体和部分社会公众,对政府自身建设的实施成效和社会影响开展科学评估,提出巩固完善和改进提高政府自身建设的对策措施。

州政府自建办

州人社局

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府新闻办

(六)建立健全深化政府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州府自身建设4个主题16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我州深化政府自身建设的思路目标,完善制度内容,拓展实施范围,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推进方式,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制度落实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建立健全政府自身建设长效机制。

州政府自建办

州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牵头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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