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
湖委办通〔2009〕56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净化网络、网吧、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着力优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全面清查手机、固定电话为网站提供的代收费服务,规范网站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审批、备案、检查和处置制度,建立健全对已接入网站的日常监管和违规违法处置制度。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音视频监测平台,定期督查传播视听节目网站,严厉查处信息网络违规播放视听节目行为,做好持有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和广电播出机构节目上网播出的日常监督管理。
2.加大网吧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及时终止“黑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业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把网吧市场准入关,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质量”原则,推进现有网吧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集中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网吧内文化内容的日常监督,以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利用网吧进行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净黄先锋”、电子眼等科技设备的安装工作,实现对网吧全程、时时监控。
3.大力净化荧屏声频。严把节目审核关,禁止不宜于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剧、动画片和纪实专题节目播出,制作开设面向未成年人的谈话类广播、电视专栏,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把广告刊播关,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上刊播。严查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收藏品和房地产广告,清理整顿低俗广告和广告滥播情况,推动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出。
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坚决扫除学校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教唆学生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的非法经营流动摊点,严厉查处学校周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各类场所。规范设立网吧、彩票投注站点和彩票专营场所,严禁在中小学校周边开办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合理规划、设置和完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整顿学生接送车辆营运秩序。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集中排查和整改校园内各类安全隐患,配备校园人防和技防设施。推广“少年军警校”典型经验,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实施青少年文化培育工程。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公布服务信息,举办主题展览,增强活动吸引力。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深化文明景区创建活动,推广“笋芽儿小导游团”经验,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体验教育项目。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建设一批网上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少儿剧场等网络阵地。建立健全审读把关制度,及时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依法惩处非法印制销售不良出版物的单位。抓好中央、省级电视台少儿电视节目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办好各级少儿专题栏目。经常性举办青少年读书节、艺术节、科普节等各类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春泥计划”,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食粮。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回顾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成因,准确掌握目前我市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净化方面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规划今后工作方向和重点内容,创新工作载体,全面优化我市社会文化环境。认真做好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自查自评工作,积极迎接中央和省的专项督查,确保取得优异成绩。
2.巩固提升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工作要求,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认真查漏补缺,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工作联系沟通机制,完善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完善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季度上报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于每季度末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文明办。
3.长效管理阶段。按照“建管并重、堵疏结合”原则,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协调运作、检查督导、考评激励和信息反馈等长效机制,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纳入各类创建工作测评体系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希望工程摆上重要日程。成立市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统一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和任务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量化考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并加强工作协调、情况沟通,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3.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性,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社会监督,公开投诉电话,招募义务监督员,着力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市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3日
附:
市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胡菁菁
副组长:沈建平
成员:施会龙(市政府)
沈铭权(市委宣传部)
王伟锋(市委外宣办)
蒋赪兵(市综治办)
董兴樵(市关工委)
饶如锋(团市委)
郁晓红(市妇联)
章新泉(市公安局)
朱建平(市教育局)
董玉梅(市文广新局)
潘人伟(市卫生局)
蔡缨(市体育局)
孙一峰(市工商局)
丁仕江(湖州电信)
何元庆(湖州广电总台)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沈铭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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