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海洋经济2012年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海洋经济2012年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海洋经济2012年工作任务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嘉兴市海洋经济2012年工作任务书

为抓住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性机遇,加快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嘉兴海洋经济的实施意见》(嘉委〔2011〕23号)精神,制定本工作任务书。

一、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编制实施海洋经济有关规划,完善海洋经济规划体系

编制完成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实施方案,以及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发展(嘉兴)试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

(二)编制实施2012年度嘉兴市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以“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现代海洋服务业、海洋新兴产业为重点,编制实施2012年度嘉兴市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2012年,计划实施海洋经济重点项目152个,总投资1617亿元,其中2012年计划投资213.78亿元。开展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活动,将省下达的160亿元年度海洋经济项目投资任务分解至县(市、区),争取超额完成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

(三)制订和落实海洋经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力争到2015年,全市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50亿元,市区及三个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0亿元,占全市的3/4,嘉兴港吞吐能力达到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00万标箱,大宗商品市场交易额突破600亿元”的要求,分年度制订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海洋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

组织县(市、区)参加第二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做好嘉兴展区布展、选报招商项目和签约项目等筹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

(五)制订海洋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研究。

制订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深入开展海河联运等重点难点课题以及海洋清洁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试点研究。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订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各级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发展思路,落实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海洋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海洋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快建设沿海大港口

(一)着力推进沿海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嘉兴港水运基础设施投入14亿元,力争竣工验收4个深水泊位,新开工2个深水泊位。加快推进独山港区煤炭中转码头、集装箱码头和海盐港区多用途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嘉兴港货物吞吐量力争完成6000万吨,增长14%;集装箱吞吐量力争完成70万标箱,增长35%。

牵头单位: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

责任单位: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加快推进嘉兴港口岸开放工作

加强与各级口岸管理部门和军方的沟通和衔接,进一步推动海盐港区、独山港区扩大开放和乍浦港区新建码头对外启用工作。启动嘉兴港通关联检中心建设,协调推进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和人员落实,积极构建“大通关”体系。

牵头单位: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

责任单位: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嘉兴海事局、嘉兴海关、嘉兴检验检疫局、嘉兴边检站。

(三)提升嘉兴港区海河联运功能,完善港口综合功能

以发展海河联运为重点,扩大沿海港口规模,拓展海港综合功能,改造提升内河航道等级,调整内河航运结构。加强沿海港口运输体系与内河港口、疏港航道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港口“内联外合”。积极参与港口联盟建设,深化与宁波港集团、上港集团的合作,主动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和宁波—舟山港建设。

牵头单位:市滨海办(港务局、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嘉兴海事局。

三、加快形成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一)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编制《滨海新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规划》,力争完成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160亿元。加快推进煤炭、石油化工和浙北生产资料交易市场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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