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1-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发〔2001〕2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廉政勤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是认真解决工作中的死角死面·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公开的内容其公开程度要达到100%;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形式化、表面化问题;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级政府重点部门的群众测评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主要任务是:
(一)提高行政工作运行透明度,重点提高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认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部门是各级政府的计划、经贸、教育、公安、民政、财政、物价、交通、药品监督、司法、林业、水利、人事、劳动、建设、规划、房地、国税、地税、工商、卫生、土地、环保、技术监督等24个部门。重点内容是政府审批、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质审查、办证审照、税费政策、减轻负担、改革转制、招生分配、军转安置、职称评定、考试录用、物业管理、监督检查、执收执罚、执法办案和软环境建设等l8项内容。
(三)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实现政务公开规范运作。
1.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一是政府决策信息公开.完善社会各界监督机制。各级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处理、政策规章的出台等,都要确定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二是政府部门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办法。对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土地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等,事先要公开资源信息的内容.事中要公开分配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事后要公开最终结果,实现全过程的公开运作。三是市政府各部门承诺践诺公示,发挥示范作用。今年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全面完成承诺践诺公示,公布受理部门和举报电话。同时.要充分利用市政府公众网站的公开渠道,把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部上网,方便国内外群众查询和监督。
2.抓好行政执法程序公开的规范运作。重点抓好行政收费罚没、行政审批、行政仲裁、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程序公开,建立健全与权力运用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实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运作。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和派驻乡镇的站所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同时还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载体及时公布应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一)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办公部门牵头主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级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完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牵头,监察、人事、法制、农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要指定专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市政府24个重点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或办公室,由办公部门牵头,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组成。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督促检查措施,并形成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二)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市里设5个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直接对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负责,业务上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
1.市直组。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由李发锁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督促落实工作。
2.县(市)区组。设在市政府法制局,由林平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3.乡镇组。设在市农业局.由刘芝岐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起草、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4.责任追究组。设在市监察局,由王南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的起草、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违反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工作。
5.考核组。设在市人事局,由郑文芝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的起草、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和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一起抓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各级政符、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实行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做到有负责领导和工作机构,有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有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有公开承诺和监督办法,有考核指标和奖励标准,有追究办法和处罚措施。
(三)深入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本部门的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四)加强考核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着下管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考核档案,实行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和公示制度,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只公开一般的政务事项不公开实质内容、作表面文章等违反《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县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长府发[1999]5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0]25号)的行为,由监察机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将政务公开办公室划转到政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搞好工作衔接,并将调整划转后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8924627(传真)
附:调整后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调整后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华理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学战市政府秘书长
李发锁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成员:王南市监察局局长
郑文芝市人事局局长
林平市法制局局长
刘芝岐市农业局局长
卢福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贾晓东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宪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
将原来设在市纪检委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划转到市政府办公厅,与市政府督查室合署办公,对外称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卢福建(兼),副主任何群、李向志。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