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六日

2007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商贸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市商贸战线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打造“沪宁线现代服务业先行区”为目标,围绕“发展、繁荣、激活、提升、优化”十字要求,开展“市场建设推进年”活动,强势推进各类市场建设,大力弘扬特色商业文化,促进全市商贸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主要目标是: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5亿元,同比增长16.6%。

商贸服务业新增亿元以上大项目10个以上,商贸建设投入增长20%以上。

市区第一楼街商业步行街、润扬国际工业品城等8个重点在建商贸项目全部开业,总工程量完成80%以上。

新增省级以上商业品牌3—5个。

新增村镇连锁放心店200个。

建成市级以上社区商业示范区10个。

一、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基础设施水平

1.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制定“市场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措施,全面加大推进力度。各地和市有关部门要在总结近年来推进市场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鼓励扶持政策,加强对在手、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加强大市口中心商业区建设。争取第一楼街商业步行街、华地购物中心部分建成开业,使中心商贸区硬件设施水平再上新台阶。

3.加大重点市场培育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整合市场资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业品、农产品、服装、眼镜、汽配、建材、家具、灯具等各类市场的扶持政策,确定各类市场的龙头,给予重点扶持。对同类市场过多、竞争过度的建材等市场,通过政策引导向龙头市场集中。

4.加快现代物流和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区位和交通优势,按照物流规划“1335”建设目标,争取尽快建成1个综合物流信息平台,3个沿江综合性物流园区,3个沿沪宁线物流基地,培育5个超亿元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推进钢材、煤炭等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和发展,形成辐射周边的生产资料集散中心。

二、加强招商引资,加大商贸有效投入

5.坚持规划引导。依据我市商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各级相关规划,明确商贸区功能定位和业态设置,按照突出需求、弥补空缺、借鉴经验、错位经营、升档进位五项原则,制订重点招商计划。

6.完善扶持政策。借鉴兄弟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招商目标的鼓励、扶持、引导政策,增强吸引力。

7.创新招商方式。组织1—2次大规模商贸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扩大招商范围,广泛宣传镇江商贸业发展的良好条件,吸引更多外来资本和本地民资投资镇江市场建设。

8.争取政策资金。依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重点申报“万村千乡”、“双百工程”、“社区双进”、“品牌万里行”、“扶大扶强”、“市场监测”等商务部重点工程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和贴息贷款。

三、加快商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9.推进社区“双进”工程。按照“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社区商业建设规划,加快市区及辖市社区商业配套建设和升级改造,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服务网络。争取年内市区建成2—3个、各辖市建成1—2个社区商业示范区。

10.加强城市菜市场建设。制定镇江市区菜市场发展三年规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对老城区现有菜市场升级改造,明确新建居民区菜市场建设标准。各辖市要结合本地情况,对城区菜市场建设进行规划部署。

11.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订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扶持政策,加大对农家店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鼓励优势商贸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年内完成500家以上农家店建设任务。

四、支持企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12.加快培育商贸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商贸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商贸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和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大力扶持商贸定报企业,全面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内限额以上商贸定报企业达到450家。

13.实施商贸品牌战略。鼓励商贸企业创立和维护品牌信誉,争取各级商贸品牌认定。研究制订对老字号企业及品牌企业的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中华老字号”等本土品牌商贸企业,发挥品牌效应,跨出镇江,加速发展。引导和鼓励本地企业争创“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扩大本地知名品牌对外的影响力。加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商贸品牌。

14.加快商贸创新步伐。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商贸新型业态发展。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尤其是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营销网络。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贸业的力度,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15.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扶持,鼓励中小企业突出主业,形成特色,加快发展。

五、繁荣商业文化,提升商贸发展水平

16.开展商贸迎新春活动。组织开展“福猪好运”迎新年活动,展示商贸企业形象,在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的同时,为商贸业发展造势。

17.筹办“中国香醋文化节”。以文化节为平台,大力宣传我市品牌企业和优质产品、特色产品,扩大本地商贸企业和工业产品知名度,带动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18.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商贸企业挖掘企业文化内涵,形成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和帮助商贸企业在店铺外观设计、内部环境营造等方面多下功夫,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改善购物环境,增强凝聚力。

六、打造特色服务,提高商贸服务质量

19.继续开展“新彭祖、好餐饮”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吸引更多的餐饮企业参与。着力在打造镇江菜品牌上下功夫,塑造镇江餐饮新特色。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评比竞赛活动范围从餐饮业扩大到生活服务业,促进生活服务行业在硬件设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20.打造生活服务业集聚区。以长江新天地为主要载体,引导本地知名的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企业向集聚区集中,着力打造镇江特色生活服务业集聚区,形成镇江商贸新景观。制定锅盖面标准,在市区形成锅盖面一条街,扩大传统美食影响力。

七、加强市场管理,保障商贸业健康发展

21.加强市场监测。扩大商务部监测系统入网企业数量和监测范围,加强对重点商贸企业信息报送情况督查,及时掌握市场运行状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加强市场调控服务。

22.加强行业管理。依据商务部及国家有关法规,加强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酒类、茧丝绸、成品油等重点商品,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直销等经营方式和典当、拍卖、旧货等特种行业管理,加强酒类市场整顿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实施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登记。

23.加强市场管理。建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商业诚信建设的有效途径,定期通报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24.加强协会建设。加强对商贸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建立行业自律运行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协调、服务、监督职能,不断规范行业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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