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6年度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温委发〔2006〕119号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6年度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现将评议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围绕全局观念、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6个方面内容,由评议人员对各被评单位2006年度上述6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5个档次进行评议定档。同时设“不了解”一项。

二、被评单位

被评单位为市直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单位。鉴于被评单位的不同情况,将被评单位分为被评选单位和被评议单位两大类。被评选单位是指在评议活动中参加综合评价的测评和排位的单位;被评议单位是指在评议活动中参加综合评价的测评,但不参加序次排位的单位。根据被评选单位的工作职能、为社会服务的方式和程度等因素,将被评选单位又分为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和党群部门三个类别。

(一)被评选单位(70个)

1、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21个):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信访局、市审管办、市安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26个):市府办、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外事办、市侨办、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协作办、市供销社、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3、人大、政协机关及党群部门(23个):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农办、市委台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明办、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

(二)被评议单位(15个)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机关工委、市国土资源局、温州电业局、市邮政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海关、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评议人员

由以下七个层面组成评议人员:一是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二是市第十届人大代表;三是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四是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和市效能建设特邀督察员;五是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委、办、局负责人;六是企业代表;七是市民代表。

四、评议组织工作

评议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评议人员的组织按以下分工负责:一是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分别由市委办和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二是市第十届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办公室牵头负责;三是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分别由市政协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四是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和效能建设特邀督察员,分别由市委老干部局、市人事局、市文联、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五是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和部、委、办、局负责人,由各县(市、区)委办牵头负责;六是企业代表,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七是市民代表,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城市调查队负责组织。

各牵头单位要做好评议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于11月底前将各层面评议人员的名单报市效能办。为了严格遵循一人一票原则,避免出现一人多票现象,市效能办要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名单进行甄别审核,按照评议层面的顺序明确评议人员所在层面,建立评议人资料库,并从资料库中随机抽取参评人员。12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评议的具体工作。

为严肃评议活动,建立评议监督机制。对评议活动中评议表的发放、回收、拆封、统计等事项由公证机构实施监督,并对评议结果出具公证书;纪检(监察)部门和各评议层面牵头单位对评议过程进行监督;新闻媒体要对评议活动进行舆论监督和跟踪报道。

五、评议计分方法

1、档次分值:对“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赋予“100、80、60、40、20”分值,计算出各单位各评议票得分。对“不了解”项不计入统计数。

2、权重和调整系数设置:采取差别权重方法。根据被评单位的分类,分别设置各评议人层面的权重和调整系数:

评议人层面

权重分配

评议

人数

被评选单位

被评议

单位

社会服务相对较多政府部门

社会服务相对较少政府部门

人大、政协机关和党群部门

市四套领导班子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10%

12%

13%

13%

300

市第十届人大代表

10%

12%

13%

13%

300

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

10%

12%

13%

13%

400

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和效能建设特邀督察员

10%

10%

11%

11%

500

县(市、区)四套班子和部、委、办、局负责人

10%

12%

15%

15%

1500

企业代表

15%

12%

10%

10%

1000

市民代表

35%

30%

25%

25%

6000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00

调整系数设置

1.04

1.01

1

1

3、得分计算

第一步:计算出各被评单位在各层面的满意率、比较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太满意率和不满意率。

各层面满意率=满意票数÷(投票数-弃权票数);各层面比较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太满意率和不满意率的计算公式以次类推。

第二步:加权计算出各被评单位平均满意率、平均比较满意率、平均基本满意率、平均不太满意率和平均不满意率。

平均满意率=∑(各层面满意率×各层面权重)×100%;平均比较满意率、平均基本满意率、平均不太满意率和平均不满意率计算公式以次类推。

第三步:计算出各被评单位评选得分。

评选得分=100分×平均满意率+80分×平均比较满意率+60分×平均基本满意率+40分×平均不太满意率+20分×平均不满意率。

第四步:计算出各被评单位综合满意率。

综合满意率=评选得分×调整系数。

六、评议结果的产生及奖惩办法

对被评选单位,按综合满意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序列前5名的单位为满意单位,排序列最后2名的单位为不满意单位。对被评议单位,按同样的方法进行测评,统计计算得分,但不参加排序。

被评为年度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增发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连续三年被评为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奖牌。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扣除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为鼓励各单位努力提高满意度,实行排名位次升降奖惩制。排名位次比上一年度上升5位以上(含5位)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排名位次比上一年度上升10位以上(含10位)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增发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20%。排名位次比上一年度下降10位以上(含10位)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

所有评议结果提交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常委会确认通过,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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