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宵灯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元宵灯会安全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2005〕8号 |
|---|---|
| 颁布日期:2005-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2005〕8号
关于加强元宵灯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元宵灯会活动开展在即,为切实做好元宵灯会期间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使全区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喜庆的元宵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年一度的传统元宵灯会是老百姓喜爱的活动之一,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元宵灯会期间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坚持小型分散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使全区人民喜庆祥和地欢度元宵佳节。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道要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总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周到安排,制订元宵灯会及大型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明确主办单位和工作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准确掌握本区域内的灯展点和各项活动情况,加强对活动现场消防、电力、交通设施等的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灯会期间若逢阴雨天气,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
三、督促指导,狠抓落实
公安、消防、文体、交警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各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加大对灯会和大型活动前、中、后期的督查,确保各类灯会和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各镇、街道要按照区有关部门提出的指导性意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元宵灯会期间,各镇、街道要及时上报灯会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全情况,并于每晚9时前将当日情况上报区元宵灯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纪平,联系电话:13777897711。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