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鸡政办发〔2007〕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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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1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7〕14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鸡西市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新兴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改善鸡西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生态文明、美化市容环境为目的,坚持“全民动员、专群结合、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区域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市容管理责任制,把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以下简称“三乱”)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治理范围
(一)市区16条主干道和47条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体、线杆、灯柱及附属设施立面。
(二)临街两侧店铺门市橱窗张贴的各类有碍观瞻的商业广告。
(三)市区内38个社区及物业小区内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住宅楼墙体及楼道墙体踏步立面等。
(四)广场、停车场、公交车站、火车站、客运中心及各类公共设施立面。
(五)市辖六区各社区、物业小区及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立面。
三、责任分工
(一)市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各单位治理“三乱”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各区政府成立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辖区治理“三乱”工作方案,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治理“三乱”工作。
(二)沿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驻鸡部队等产权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门前“三乱”的清理工作。
(三)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市中心区城市主要干道两侧“乱贴乱画乱涂写”的清除,对所有擅自在非广告区域实施“三乱”行为的告知3天内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对行为人依法征收代清费并处罚;负责对区域内“三乱”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罚。
(四)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各建设开发工地、拆迁工地等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上“三乱”的清理工作。
(五)鸡西矿业集团、大唐鸡西热电公司、鸡西铁路、市房产局等中、省、市直所属物业小区负责小区住宅楼道、内外墙体、庭院“三乱”的清理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保安人员依法查处办假证等“乱贴乱画乱涂写”行为。
(七)市交通局负责公路设施上“三乱”的清理工作。
(八)市环卫局负责环卫设施上“三乱”的清理工作。
(九)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路桥设施上“三乱”的清理工作。
(十)市邮政局负责邮政设施上“三乱”的清理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督促工商业户做好店面“三乱”的清理工作。
(十二)市交警支队负责市区交通护栏等设施上“三乱”的清理工作。
(十三)市文明办、市直机关目标考评办把治理“三乱”工作列为文明单位评比和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十四)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公交车及所属停车站、场设施“三乱”的清理工作。
(十五)团市委、市青联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动员全市各大专、高职院校、中学团员青年、志愿者定期开展为城市“洗脸”,美化家园活动。
(十六)各通讯通信公司负责依法中止用于“三乱”等违法行为中通讯工具的使用。
(十七)市出租车协会负责组织动员“的哥”积极有奖举报,打击“三乱”违法行为工作。
(十八)新闻单位负责治理“三乱”工作宣传报道。
四、治理标准
(一)主次干道无“三乱”。
(二)社区居民楼道内及外墙体清理粉刷后无“三乱”。
(三)各类路政、路桥、市政设施清理、油饰后无“三乱”。
(四)广场、停车场内无“三乱”。
(五)公交车辆及站点、商服店铺无“三乱”。
(六)居民小区住宅楼外墙体增设广告栏,为市民发布广告信息提供服务载体。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治理“乱贴乱画乱涂写”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鸡西市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效利(副市长)
鲍华(副市长)
副组长:李邱惠(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玉信(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成员:高静波(市城建局局长)
苏达予(市房产局局长)
王丽梅(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福柱(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雪飞(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崇贤(市交通局副局长)
路永臣(市环卫局副局长)
鲁学民(市文明办主任)
单润军(市总工会副主席)
崔皓东(团市委副书记)
韩桂梅(市妇联副主席)
芮学斌(市卫生局副局长)
贺铁龙(市广电局副局长)
何文平(鸡西日报社副社长)
崔立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巧荣(市出租车协会会长)
王凤义(鸡冠区副区长)
邢雁和(恒山区副区长)
李广(滴道区副区长)
别怀龙(城子河区副区长)
王莹(梨树区副区长)
王伟和(麻山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耿磊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执法局。
六、具体要求
1.各区政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对治理“三乱”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负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美化市容环境,维护城市形象贡献力量。
2.各区政府、各单位要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辖区治理“三乱”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所辖区行政区域内的“三乱”治理工作。
3.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三乱”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使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市民都能成为监督员、协管员,积极自觉投入到治理“三乱”中来。
4.要加大依法整治力度,保证治理工作见实效,保质量,切实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要健全协作机制,社区要建立与民警、城市执法局联系网络,市出租车协会要组织出租车司机作为流动哨及时为城市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提供信息源,联合打击违法行为。
5.要健全管理与处罚制度。各区政府、各单位及各通讯运营企业单位要与市城市执法局密切配合,及时依法对违法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予以停机,确保打击准确无误。
6.要对“三乱”工作常抓不懈,实施长效管理。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高度,坚持长期抓、抓到底,促进城市文明形象的提升。
7.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市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三乱”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治理工作不积极、不重视、无效果的单位由市文明办取消其文明单位参评资格,并记入市目标考评办目标评比中。同时,对治理“三乱”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每年要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8.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跟踪报道治理“三乱“工作动态,对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差的单位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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