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3〕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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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3〕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1年6月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一年多的治理,进一步统一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强化土地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查纠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了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供地机制,土地资产效益日益显现,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南通市和海安县、如东县被评为全省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有8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切实巩固治理成果,促进长效管理,市政府决定,除已受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外,另对在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如皋市人民政府等4个先进单位和朱?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再创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积极进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南通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4个)
如皋市人民政府
通州市人民政府
海门市人民政府
启东市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18名)
朱?南通市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曹警非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刘婷婷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程华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储开其南通市财政局综合处副处长
闾曙光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伯平海安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姚金泉如皋市监察局副局长
范彦如皋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郑志怡如东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安林如东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
丁晓明通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季云忠通州市国土资源局兴东土管所副所长
葛静海门市监察局纪检监察员
邱宝石海门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沈宏飞启东市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施汉成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张建国南通开发区土地规划环保房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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