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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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意见
汴政〔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驻汴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通知》(豫政〔2005〕55号),进一步统筹协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搞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快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我市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市是一个资源消耗型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紧张的矛盾十分严峻。人均资源占有量低,工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利用率低,资源依赖性较强,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差,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消耗多数指标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市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战略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大幅度降低,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城区、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和学校,使建设节约型社会迈出坚实步伐。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
(一)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
1.成立“开封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电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国资委、工业发展局、国税局、畜牧局、地税局、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一是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对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措施和工作思路;二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有关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并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资源节约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建立机制,落实政策,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2.深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3.针对目前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辐射面小、信息滞后、政策不到位、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诸多问题,在今年6月底前,依照《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190号)等相关文件,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部门,对我市目前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了解,解决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市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4.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化管理,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全民、全社会的资源忧患和节约意识,增强依法节约能源资源的法制观念,唤起全民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筹备工作。
(二)强力推进能源节约
1.加大高耗能企业的治理力度,促进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要针对我市实际,突出抓好电力、化工、制药、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从今年开始,集中2—3年时间,对全市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治理;并依据省相关部门制定的促进全省高耗能企业节约资源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治理工作方案。
2.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业机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我市报废汽车回收市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推进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工作;加快研究发展我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形成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注重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
3.推动建筑节能。对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2007年底前要过渡到全面、严格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努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并积极开展工程示范。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开发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等非粘土类节能环保型墙体材料,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抓紧制定全省推广空心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的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监督检查国家关于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的执行情况;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在政府部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提高1-2度。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
5.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断推进生物质能源、水电、风电、太阳能项目建设,鼓励秸秆发电、垃圾发电,对成熟的技术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在农村推广风能、太阳能利用;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价格管理实施措施。结合我市地处平原的特点,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化建设。
6.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加大推行力度,鼓励节约用电。
7.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三)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编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加快编制我市“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总体目标。重点提出201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节水目标及用水定额指标,包括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节水目标与指标等。
2.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被列为省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城市,要以此为契机,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做好我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3.加快节水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结合工业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和全省中原城市群建设规划的实施,在我市重点抓好一批火电、造纸、化工、制药、冶金、纺织、建材等高耗水大中型企业节水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加强高耗水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一批高耗水、高污染的中小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提高我市工业企业循环用水能力,降低成本,实现节水增效。
4.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步伐。结合城镇建设,制定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规划,有计划开工建设一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城市公共管网漏失率,提高输配水效率和供水效益。
5.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认证、市场准入和推广力度。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制定本地区限期更新使用节水设施、器具的具体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淘汰更换单位和家庭已经投入使用的非节水设施、器具,禁止销售和新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产品,推动城市生活节水。
6.推动公共建筑、居民生活住宅小区节水和中水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的改革。
7.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渠系配套工程、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示范工程和集雨节灌工程,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开展大型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建设,提高灌区水利用系数;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推广就地拦蓄入渗利用、地面覆盖、降水高效利用栽培、水肥耦合、雨水集蓄高效利用等技术,实现蓄水、保水、节水和科学用水;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支持在城市小区和农村的集雨工程建设;开展农村、集镇生态卫生旱厕试点。
8.实行计划用水。要全面贯彻《开封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和《开封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根据用水总量控制和《河南省用水定额》所规定的用水定额指标,合理确定各区域年度供用水指标,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利用价格手段,实行计划用水调控。加强取用水计量管理,普及取用水计量设施;做好各行业的取水量、用水量、用水效率和效益的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区)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9.建立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节水管理水平。尽快完成水资源管理基础数据统计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的网络化;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完成城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和水资源管理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
10.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各地要依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用水、节水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四)强化节约用地
1.认真落实城市集约用地,以集约促节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在已用的建设用地中推行多次利用或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在工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积极推广应用多层标准厂房,严格限制建造单层厂房。
2.大力推进农村节约用地。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做好农村用地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深入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三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建设用地的闲置浪费;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强化规划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盘活乡镇企业空闲、闲置土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3.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进一步整合土地资源,使全省基本农田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布局更加合理,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发展立体农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积极开展禁实工作,切实保护土地。逐步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进一步治理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现象。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按时完成“禁实”任务。
(五)提高节约用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1.促进共伴生物、废物综合利用。要以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
2.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再生铝、再生铅为重点,做好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尽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重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3.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使用,开展农村节约活动。综合利用农村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以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为重点,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实现粪便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在农村积极推广“沼气池、青贮氨化池、太阳能猪舍、改厕、改厨”等生态工程,改善农村生存条件,推动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利用。以肉牛、肉羊养殖为产业带、黄河滩区绿色奶业为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开展秸秆养殖示范工程,提高秸秆再利用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和节肥、节药技术,注重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鼓励秸秆和粪便还田。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4.全面开展节约用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加强木材节约代用;重点研究制定禁止食品、药品等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六)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要尽快完成省政府指令我市的五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今年年底前除完成省政府指令我市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外,争取在全市范围增选3—5家企业或服务单位,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七)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积极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尽快制定我市循环经济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八)建设节约型机关
1.倡导艰苦奋斗精神。各级政府及部门机关要强化节约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禁公用经费超支和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把建设节约型机关同建设服务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改进作风,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公务活动。发文要力求简短。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纸质简报的发文范围和印刷份数。坚决控制、压缩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和电视电话会议,鼓励、提倡并逐步推行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必须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认真执行会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规模,避免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坚决杜绝私客公请,严禁各类公款馈赠,同城区各机关之间工作交往不准安排招待和宴请。领导同志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4.减少开支,节约行政经费。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紧控制办公经费支出,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购置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标准并且要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车型,严禁超标准配备、购置和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燃油和维修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严格控制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确因无房、危房需要新建、改扩建和加固改造的,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办公用房装修要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控制装修费用:
5.严格公费出国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杜绝假借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以及公款出国旅游。严禁通过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院校、办事处等组织的出国(境)团组。严格控制出国用汇和出访人员费用标准,严禁擅自突破支出项目。
6.大力实施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85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节能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
7.切实加强后勤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对各种耗能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对高耗能的设施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加强办公区域管理,搞好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控制公用部位的用水用电。提倡节俭办事,严防各种公用物品物资失管失控。
三、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根据资源、环境的容量,从严确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突出规划对资源、环境的保护,维护公共利益。抓紧编制《开封市节约能源“十一五”专项规划》、《开封市节约用水“十一五”专项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封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研究建立科学的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核算制度,加强统计工作。
(二)完善法规标准
要抓紧完善资源节约配套法规和规章。要结合《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的出台,要突出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研究制定有关促进绿色采购、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相关的专门法规。要结合国家、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着手研究我市相关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配套法规和政策。要根据《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加快制定我市的配套办法,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自愿审核。制定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体系。强化环保、能效、技术等市场准入的管理,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做好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修订后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雨水利用标准,尽快完善地方标准。依据即将出台的《河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和全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尽快研究提出新型墙材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完善村镇规划标准。
(三)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进一步加大对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攻关支持力度,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突破节约资源的技术瓶颈。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发研究解决发展循环经济中关键技术,力争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围绕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研发先进排灌技术、低洼易涝地综合开发技术;开发生产高效节约多功能的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及新兴农业、精确农业设备等;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等。二是围绕建材工业,开发建材窑炉余热利用、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水煤浆燃烧炼镁、高效节能锅炉、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电解铝、电解铜和电解铅液直接合金化生产合金材料工艺。三是围绕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城乡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生活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废旧电器和可回收材料处理利用技术等,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鼓励使用新型建筑节能、建筑太阳能一体化使用技术等。
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约技术推广和信息传播机制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能耗、水耗、先进技术和管理信息,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新机制。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需求侧管理方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培育和发展资源节约中介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节约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
1.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制定水价调整方案,做好水利工程水价、公共供水水价、中水水价和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污水处理价格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周期、高负荷稳定运营;逐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全面整顿农业供水水价秩序,初步建立农业供水末级渠系的水价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用水实行丰枯水价、季节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试点工作。
2.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改革天然气计划内外价格双轨制,逐步实现价格并轨。改变价格管理方式,将天然气出厂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比价关系,引导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抑制不合理使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
3.加强土地审批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在土地审批中严格执行用地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增量,凡有存量用地的不得报批新增用地,土地的存量利用情况与申报新增用地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相挂钩;对土地利用率低、盘活存量不力的地方,要相应核减下一年度农转用指标;全面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建设占用耕地的要保证补充质量、数量相当的耕地。
4.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资源节约项目建设。对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大技术示范项目、重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等,在争取国债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和政策性贷款项目中给予重点和优先安排。要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
5、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把国家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以及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管理
1.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把资源节约的责任纳入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2.建立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对必须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凡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责令其停产审核;对全省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日常能耗统计上报制度。
3.各地要组织好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禁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或抽查活动。重点对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洗车、洗浴、宾馆、商厦、写字楼等服务业,以及各级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节能、节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执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审核办法》河南省地方标准,对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要严把审核关,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六)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协调
1.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方责任,协同配合,及时将上下级的有关政策、信息和情况及时相互通报,加强监督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2.开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我国资源形势和节约资源、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资源节约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要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在全市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社区”和“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保护生态,爱我家园”的理念。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带头厉行节约。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政府要加大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公益广告力度。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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