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活动,迎接“南博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活动,迎接“南博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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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活动,迎接“南博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4〕102号
各有关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活动,迎接“南博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四日
关于开展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活动,迎接“南博会”的实施方案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市召开,是促进南宁市经济发展的有利契机,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南博会”,建设大南宁,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城市的目的。决定开展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活动,迎接“南博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南博会”为契机,以办好“南博会”、建设大南宁,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城市,发展南宁经济为目的。
二、活动原则
紧紧围绕办好“南博会”这个目标,查找差距,努力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创安全环境、优质产品,树诚信南宁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规范服务标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服务标识标准,规范宾馆、机场、车站、大型活动场所、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中英文标识(我局已在编印之中)。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服务
在建设和改造宾馆设施时,对宾馆所用的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报装、报检(标志张贴到位),并建立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人,保证安全运行,创安全环境。
(三)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服务
凡涉及服务“南博会”的宾馆、饭店及相关行业,所采用的大米、面粉、植物油、酱油、食醋等必须是已通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必须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资格。
(四)加强产品质量的管理
各宾馆、酒楼、超市、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的要求。严格产(商)品验收制度,不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五)加强计量管理
“南博会”期间所有的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电话计费器、衡器等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有关要求,经强制检定合格才能使用。所有单位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四、组织机构
(一)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由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法律政策和技术服务指导小组:
1、标准化工作小组负责人:钟伟明(标准化科科长),联系电话:2838674。
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穆海杰(安全监察科科长),联系电话:2840372。
3、食品质量安全小组负责人:李国正(法规监督科科长),联系电话:2838676。
4、产品质量工作小组负责人:叶常红(质量科科长),联系电话:2839107。
5、计量工作小组负责人:于维江(计量科科长),联系电话:2831077。
(二)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开展活动,请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04年6月10日前报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监督科(地址:东葛路20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2838676)。
五、实施步骤
(一)各相关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2004年6月15日前)。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自行进行检查、整改(2004年6月30日前)。
(三)检查验收阶段。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商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2004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四)上报阶段。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检查验收情况、合格企业、合格产品上报市委、市政府,拟定推荐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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