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 | 文号:人训中函 [2010] 24 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人训中函[2010]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4号)的安排,经报部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将于今年11月在苏州举办2010年第二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深入理解相关政策,了解劳动人事争议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握劳动人事争议重点内容,掌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程序和方法,交流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培训工作骨干。
二、培训对象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师资
(一)劳动人事争议政策解读
1、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配套法规政策
主讲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
2、《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及政策
主讲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专家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问题
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几个重点问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主讲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2、解读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政策的几个问题
主讲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
(四)经验交流:参训学员单位相互交流经验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讲授与案例分析、现场交流答疑等方式。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0年11月19日—22日(11月18日报到),苏州
六、培训费用
112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法
请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报名,欢迎集体报名。请于11月12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高培中心培训三处。报到等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潘伟、任英
联系电话:010-84632937、010-84641155转1714、
13701069427
传真:010-84633910、010-846329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100101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训三处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第二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手机
是否单间
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
Email:
注:此表可复印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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