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蚌埠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7月22日

蚌埠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要点

为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扩大内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皖政〔2014〕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一)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依托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平台,突出首位产业地位和优势,做大做强新型显示、特色电子、LED、测试仪器仪表、MEMS等电子信息基础产业,积极引进和发展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新兴产业。到2015年底前,创建1个省级信息产品创新中心,培育3—5家信息产品创新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二)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撑能力。大力支持动漫游戏、企业管理、工业控制、产品设计等软件开发和应用,重点打造以动漫、游戏产业为主导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推动发展动漫游戏、电子图书、网络出版、数字创意等新兴文化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和产品供给,提升动漫创意和技术在教育科普、广告、设计等领域的应用能力。到2015年底前,建立1—2个省级软件创新人才培训基地,每年重点支持10—20项信息产品创新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拓展信息消费领域

(一)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工程。加快工业生产向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转变。促进工业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融合发展,扩大两化深度融合“智慧园区”、“智慧企业”信息化应用范围。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工程。

1.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市(县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通过区域示范,带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建设企业电子商务集成服务平台,提升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和供应链协同能力,构建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移动电子商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培育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

3.建立工业产品产销对接系统,支持我市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优势行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网上对接交易,搭建名优特产品网上营销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

(三)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加快禹会区国家首批“智慧城市”试点城区建设,推进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慧商务、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物联网示范应用,为全面实现“智慧珠城”提供示范标杆。到2015年底前,建成一批有推广复制效应、高效集约的智慧城市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禹会区政府、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四)实施农业信息化工程。建立农村信息化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物联网试点市建设,大力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

(五)实施政务信息化工程。推进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开放信息资源。完善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构建政府基础性数据信息化平台,深化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监察等重点业务系统三级联动和新媒体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和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社会化服务,鼓励和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六)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1.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挥优势,通过建立“信息惠民”集成服务平台、开发信息应用集成软件等有效途径,提升信息消费舒适度和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

2.推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加快推动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15年,力争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完善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居民健康卡试点,推广应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医疗咨询、预约诊疗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医保费用结算平台,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和医保费用跨省即时结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6.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推进食品药品网上阳光采购。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大力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8.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农委。

9.努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

三、创新信息服务平台

(一)建立信息消费产业支撑平台。加快安徽大学蚌埠信息消费产业研究院建设,着力打造信息消费成果转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商业应用推广平台,促进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信息消费产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二)完善云计算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上海理工大学云计算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动云计算逐步向企业、医疗、金融、教育、政府等拓展,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云计算服务。

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多领域云计算示范。支持建设工业、交通、物流、快递、金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移动支付等云计算应用服务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四)实施“企业云彩工程”。逐步建成企业门户网站集成、企业软件应用等服务平台。引进培育第三方云计算服务机构,推动政府网站、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中心等向第三方云计算服务机构托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五)建立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开展信息消费的统计分类和研究,适时启动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信委。

(六)开展创建示范。积极推动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重点支持建设1—2个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县区,鼓励宽带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促进信息消费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为全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经信委牵头建立全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协调促进信息消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定重大示范项目,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协调。

(二)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或承接国家、省市取消或下放的涉及信息消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落实国家财税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公共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信息产品创新和民生信息消费等。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政府和部门网站开设促进信息消费专栏,多渠道、多方式深入宣传信息消费政策,推广新型信息消费模式,营造良好健康的信息消费环境。

延伸阅读

关于建设白银市政务专网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抓重建、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