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2010〕81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滁政〔201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滁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市直各部门)。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复查、社会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对照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和考核指标提出依法行政年度报告,于2010年12月10日以前报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二)复查。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若干考核复查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进行复查,对照考核指标确定复查分值。
被复查市直部门的确定,采取自愿报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和社会对依法行政要求的热点、难点领域确定被复查市直部门。未被复查的市直部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自查材料组织书面复核,确定复查分值。
(三)社会测评。
1.问卷测评。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企业事业组织发放问卷测评。
2.网上测评。在有关网站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满意度公众测评。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平时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复查、社会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的分值分别按50%、40%(问卷测评与网上测评分别占25%、15%)、10%计入总分。
三、考核指标与分值
总分为100分。
各县、市、区政府考核指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12分)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3分)。
2.落实行政首长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分工协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4分)。
3.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3分)。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4分)
1.依法、科学、合理界定上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3分)。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并有效实施(4分)。
3.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布、实施后评价和责任追究(每项2分,共14分)。
4.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3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4分)
1.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大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4分)。
2.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3分)。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3分)。
4.规范行政裁量权,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3分)。
5.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3分)。
6.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4分)。
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实施评议考核与问责制度(4分)。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18分)
1.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规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3分)。
2.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或者意见(3分)。
3.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分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考评分值折算)。
4.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3分)。
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和程序制度。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和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司法建议书(6分)。
6.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情形、行政诉讼不应诉以及败诉、行政复议不依法受理和答复以及被撤销或变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建议和意见,每件扣2分。扣完本项18分为止。
(五)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12分)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培训内容、主要对象、方式方法、实施主体和基本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3分)。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3分)。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分)。
4.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各县、市、区要组织举办一般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通用能力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3分)。
(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10分)
1.围绕中心和大局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7分)。
2.年度内至少有一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新举措(3分)。
3.本地区发生严重违法决策、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违法执法等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1件扣5分;发生2件以上的,扣15分。
市直各部门考核指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12分)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3分)。
2.落实部门负责人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加强领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4分)。
3.切实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3分)。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4分)
1.科学、合理界定部门内部决策分工,建立和完善决策规则(3分)。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决策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并有效实施(4分)。
3.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布、实施后评价和责任追究(每项2分,共14分)。
4.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3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4分)
1.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4分)。
2.加强制度建设,起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5分)。
3.规范行政裁量权,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3分)。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4分)。
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4分)。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实施评议考核与问责制度(4分)。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18分)
1.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规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3分)。
2.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或者意见(3分)。
3.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分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考评分值折算)。
4.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3分)。
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和程序制度。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和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司法建议书(6分)。
6.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情形、行政诉讼不应诉以及败诉、行政复议不依法受理和答复以及被撤销或变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建议和意见,每件扣2分。扣完本项18分为止。
(五)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12分)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培训内容、主要对象、方式方法、实施主体和基本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3分)。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3分)。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部门负责人集体学法(2分)。
4.落实集中培训制度,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轮训;新法律法规公布后、施行前,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和考试(4分)。
(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10分)
1.围绕中心和大局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7分)。
2.年度内至少有一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新举措(3分)。
3.本部门(垂直领导的部门包括本系统)发生严重违法决策、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违法执法等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1件扣5分;发生2件以上的,扣15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考核分值,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定后,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市政府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表彰的依据。具体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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