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我市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工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于未经水资源论证或论证未通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

(二)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各地要对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所有取水户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要求限期补办;对拒绝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要依法处罚,坚决清理无证取水现象。对于地下水超采区和公共供水管网到达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过度开采。

(三)切实提高用水效率。要将节水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农业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建立和实行工业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生活节水要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坚决遏制用水浪费。要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削减用水量和累进加价制度。切实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广与节水示范工程建设、重点用水户监控以及强化企业节水管理等重点工作。

(四)认真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各地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阜阳市水功能区划》核定的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对于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要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的应急管理。

(五)严格取水计量管理。取水户必须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对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取水数据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处罚。

(六)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征收力度,对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所有取水户,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加强水资源费的管理、使用,严格把握水资源费的使用范围,使水资源费真正用于水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

(七)加快建设水资源监管体系。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速度,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管理、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监控体系,逐步实现对重点取用水户取水、主要入河排污口的适时监控,建成覆盖市(县)重点用水户的计量监测系统、局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水位监测信息系统和主要河流湖泊的水质监测系统。

(八)加强阜城三区水资源的统筹管理。为严格控制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切实保障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市开发区和阜城三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的取水、限制开采区外市及市以上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做好取水计量管理、节约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等日常水资源管理工作。

(九)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水资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建立水资源管理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和考核。

(十)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做好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资源管理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资源论证工作作为直接取水工程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对未经水资源论证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水资源管理经费支持力度;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引导督促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改,落实建设项目节水工程“三同时”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供水的水源地建设与保护、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节水器具市场准入严格把关;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强化依法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水行政执法,加大对违法取水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调处、化解水事纠纷,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要继续抓好水资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省水法宣传月,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设立水法宣传咨询台、召开取水户座谈会、组织宣传车辆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水法规和市情水情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为水资源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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