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1〕14号
颁布日期:2011-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2011年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通过创建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总结经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水平。

二、创建标准

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包括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政务公开、审批服务、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监督、队伍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基础工作等10个方面(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创建活动安排

1.创建单位申报。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根据2009年、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审核,择优推出1个创建单位,经本级政府审定后,于6月1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创建单位需填写《阜阳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一并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2.创建活动实施。被确定为创建单位的,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阜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并及时将创建情况向政府法制机构报告。

3.创建考评验收。考评验收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业务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考评方案另行发文。

4.示范单位确定。通过考评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创建单位,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阜阳日报》、市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授牌。

四、创建要求

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对上报的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并成立督导组,对创建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或者发生重大行政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示范创建单位资格,由具备条件的单位递补。各创建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附件:1.阜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

2.阜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阜阳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创建单位

申报表

申报单位

主管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阜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本单位在编

人员总数

其中持有行政

执法证人员数

是否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

建立时间

是否建有法制

工作机构

法制工作机构名称及专职人员数

至上年度末本单位为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总数

共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总数(项)

至上年度末本单位行政处罚职权数

2009年度办结行政处罚案件数

2010年办结行政

处罚案件数

至上年度末本单位行政许可职权数

2009年度办结行政许可总件数

2010年办结行政

许可总件数

上两年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件

其中被撤销()件、变更()件、确认违法()件、责令履责()件

行政诉讼

()件

其中被撤销()件、变更()件、确认违法()件、责令履责()件

项目名称

是否做到

时间

行政处罚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是□否

本单位是否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

□是□否

本单位是否实行了政务公开

□是□否

作出行政决策是否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

□是□否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经法制工作机构把关

□是□否

是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是□否

是否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内部规范约束制度

□是□否

是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是□否

是否坚持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

□是□否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报送备案

□是□否

是否建立并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是□否

是否建立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

□是□否

上两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是否优秀

□是□否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本级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2.“主管单位”一栏中,属市级法定行政机关的不填;属市级法定授权组织的,填写主管部门;属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的,填写所在地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3.“法律、法规、规章总数”一栏,是指本单位为主实施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总数,不包括如《行政处罚法》等各执法机关需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数,也不包括以其他部门为主实施,本单位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数;

4.“行政职权总数(项)”一栏,是指经过执法职权梳理以后,本单位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登记)、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行为的相加总和。

附件2:

阜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创建标准

基本分

评分细则

1

组织领导

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10分

(1)未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扣3分;

(2)未确定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扣3分;

(3)未及时上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及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扣2分;

(4)未按年度计划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活动的,扣2分。

2

行政决策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10分

(1)涉及民生问题的决策事项未征求公众意见,应组织听证而未组织的,有1例扣1分;

(2)重大决策未经过法制机构或专兼职法制员合法性审核的,有1例扣1分;

(3)重大问题决策未按规定报批的,有1例扣1分。

(4)未建立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的,扣2分;

(5)未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扣2分。

3

政务公开

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10分

(1)未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的,扣2分;

(2)未设立政务公开栏的,扣2分;

(3)按法律规定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例扣1分。

4

审批服务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收费行为。

10分

(1)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布的,有1例扣1分;

(2)经查实,存在乱收费行为的,有1例扣2分。

5

文件审查

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备案率100%,定期组织文件清理。

8分

(1)未建立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扣2分;

(2)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的,有1例,扣1分;

(3)未组织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扣1分;

(4)未及时上报发文目录的,扣1分。

6

行政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权,规范执法流程,依法履行职责,没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越权情形。

12分

(1)执法职权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未梳理公布的,扣2分;

(2)行政执法责任未分解到岗的,扣2分;

(3)未建立或未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扣2分;

(4)经查实,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越权情形的,有1例扣2分;

(5)发生因未妥善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或执法违法而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的,有1例扣2分。

7

执法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定期进行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分

(1)未按规定报送备案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的,有1例扣1分;

(2)未组织执法案卷自评的,扣2分;在执法案卷抽查中发现不合格案卷的,有1例扣1分;

(3)未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未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扣1分;

(4)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或过错责任人员未追究的,有1例扣2分。

8

队伍管理

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学法培训。

12分

(1)未建立或未落实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未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活动的,扣2分;

(2)未建立或未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年度计划的,扣2分;

(3)执法人员未按规定执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发现1例扣1分;为不具备执法条件的人员申领执法证的,有1人扣2分。

9

复议应诉

加强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行为监督管理。

10分

(1)对造成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或行政复议撤销的有关责任人未追究处理,对相关工作制度程序未整改的,有1件扣2分;

(2)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不及时、工作不配合,造成工作失误的,有1例扣1分;

(3)对《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并反馈的,扣1分。

10

基础工作

参加依法行政方面活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开展执法理论调研。

8分

(1)未按要求参加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或活动的,有1例扣1分;

(2)每季度上报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少于3篇的,扣1分;

(3)未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宣传或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扣1分;

(4)依法行政工作台账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扣1分。

说明:

1.出现违反“六个不发生”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即: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2.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或政府法制)工作方面获得阜阳市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分别给予加分,阜阳市委、市政府部门表彰的加1分,阜阳市委、市政府或省委、省政府部门表彰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3分。

3.示范创建标准各项基本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全市地名管理体制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