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2013〕26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六安市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日
六安市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水利依法行政暨水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新路子,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职能,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保障水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为重点,建立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专职水政监察队伍,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树立水利执法的良好形象,保障水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建立健全专职水政监察队伍,明确其性质、地位和综合执法职能,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二)坚持职权清晰、权责一致原则。合理划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与其他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合理配置水政监察支队、大队之间职能,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减少执法层次。
(三)坚持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原则。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高效协调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鼓励开展多种综合执法形式的探索和实践。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贯彻阶段(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1月10日)。宣传贯彻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出台六安市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1日—2014年8月31日)。组建六安市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确定综合执法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活动,树立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9月1日—9月30日)。检查验收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验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迎接省水利厅总验收。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水政监察队伍。各县区根据实施水利综合执法职能的需要确定水政监察机构的性质、编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组建专职水政监察队伍。
(二)明确专职水政监察队伍综合执法职责。水政监察队伍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专职执法机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职责。通过调整、理顺、整合内部职能,使水政监察队伍承担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征收与追缴,水行政强制执行、水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行政许可项目的勘察、审查、会办以及涉水项目完工后的专项验收等。
(三)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执法信息通告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与违法案件查处、行政征收与违法追缴、许可审批与监督检查之间的工作衔接制度,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整体效能。
(四)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为适应新时期水行政执法工作需要,针对水利执法队伍的现状,采取措施加强执法人员素质的培养,将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严格考核培训上岗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水利综合执法队伍。
(五)建立综合执法网络。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乡镇水利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网络,切实承担好执法巡查、监督检查等执法任务。
(六)开展河湖执法,重点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圈圩。集中力量开展执法大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圈圩,以检验我市水利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成效,扩大水法律法规宣传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水利综合执法队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是新形势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开展好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对保障我市水利现代化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十分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执法人员质量不高、执法职能单一、执法力度不够、综合保障欠缺等问题,对照水利部综合执法要求找准差距,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制约水利综合执法开展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地要把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与打击非法采砂和河湖专项整治等结合起来,突出水利综合执法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明确责任,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着力解决水利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对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及时汇报沟通,形成合力解决,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反馈交流,确保我市示范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内容多,涉及面广,要制定工作计划,周密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市水利局将组织对各单位示范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对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意见》要求向水利部和省厅作我市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