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兰政发【201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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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市委、市政府从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确定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为切实把实事办好,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各实事牵头单位制定了《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按进度高质量地完成实事办理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10项24件实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牵头主办部门是实事办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牵头主办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到各有关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责任人。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实事顺利实施。各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必要的配套资金,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
二、筹措资金,严格管理。市财政局要拓宽筹资渠道,整合中央、省市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全面完成实事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市审计局要及时审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拨付,专帐核算,保障各项实事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快进度,强化监管。为民兴办实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进度和时限要求,倒排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建设和实施进度。工程类实事原则上要在11月底前全面建成,并在验收合格后当年即投入使用。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牵头主办部门要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对执行不力、影响进度的有关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在年底前做好实事项目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验收规定和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明确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按规定验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为民兴办实事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全过程考核,真正把实事件件办成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附: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
10项24件实事实施方案
一、就业促进工程(1件)
第1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安置困难群体就业5000人,培训各类劳动力4.3万人
(一)目标任务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
2.安置困难群众就业5000人。
3.培训各类劳动力4.3万人。
(二)实施范围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主要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残疾人、失地农民等各类群体。
2.安置困难群众就业5000人:主要安置大龄(女40岁、男50岁)、身体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3.培训各类劳动力3.4万人:企业在职职工,外出打工和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包括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等),新成长劳动力“两后生”。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13864万元,其中:中央安排8000万元,市级安排864万元,各县区配套500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2014年1月至3月,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4月至6月,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7月至9月,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10月至11月,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
2.安置困难群众就业5000人:2014年1月至3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000人;4月至6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500人;7月至9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500人;10月至11月,安置困难群众就业1000人。
3.培训各类劳动力3.4万人:一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10%;二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50%;三季度力争完成目标任务的80%;四季度全面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五)分管领导:曹丕玉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社会救助工程(7件)
第2件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
(一)目标任务
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五区由每人每月407元提高到468元,三县由每人每月306元提高到352元。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三县五区纳入城市低保约10万人。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387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安排30960万元,市级安排3870万元,县区配套3870万元。
(四)工作进度
于2014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3件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5%
(一)目标任务
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4元。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三县五区纳入农村低保约10.1万人。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1418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安排13300万元,市级安排472万元,县区配套408万元。
(四)工作进度
于2014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4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8%
(一)目标任务
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8%,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到不低于3310元。
(二)实施范围
全市保障人数为4121人。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136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安排1034万元,市级安排198万元,县区配套132万元。
(四)工作进度
于2014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5件为全市5000名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5000名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
(二)实施范围
补助对象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为本市户籍,年龄在70周岁以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固定收入,生活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元。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150万元,县区配套150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2月,制定印发《为全市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2014年3月,细化操作程序,分解目标任务;2014年4月-8月,县区完成实施对象的摸底、审核、上报工作;2014年9月-10月,市残联对各县区上报资料进行汇总复审,报市财政审核拨款,完成发放工作。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残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6件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标准
(一)目标任务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新增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0元、县区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0元。市、县(区)级补助实施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元。
(二)实施范围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约19万人。
(三)资金筹集
共计划安排资金456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2280万元,各县区配套2280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4月30日前开展实施。
(五)分管领导:曹丕玉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7件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
(一)目标任务
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将其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国家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340元);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国家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270元)。
(二)实施范围
全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资金422万元,其中市级安排422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工作;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县级审批工作;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和变更;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信息报送和市级审核;2014年9月30日前:市级财政负担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拨付各县区;2014年11月前: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将全部资金发放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2014年12月31日前:人口计生部门与代理发放机构核对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口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8件农村计生对象提前5年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一)目标任务
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提前5年,55岁-59岁(原国家补助为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补助80元;二女结育户每月补助60元提高到80元,60岁后对接国家奖励扶助政策。
(二)实施范围
年龄在55-59岁的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育户家庭。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384万元,其中市级384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2-4月,调查摸底;2014年5-6月,审核登记;2014年7-10月,落实发放;2014年11-12月,检查督导。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口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安居保障工程(3件)
第9件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000户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实施5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
(二)实施范围
全市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以及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各种结构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三)资金筹措
共需补助资金6250万元(最终以2014年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为准),其中:中央、省级补助5250万元,市级配套92万元,县区配套908万元。其余建房资金由农民自筹解决。
(四)工程进度
2014年2—3月,根据省级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指标,分解落实县区危房改造任务;3—10月,进行危房改造施工;10—11月,进行市、县区两级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12月起,县区财政部门向危房改造农户发放补助资金。
(五)分管领导:严志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兰州高新区管委会
第10件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
(一)目标任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政府统一建设500套,单位自建1500套,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1000套)。
(三)资金筹措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当年需资金315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008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单位自筹建设资金20417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3月底前,市政府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6月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完成选址定点、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各项手续,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完成基础施工;12月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完成主体6层以上达到70%。
(五)分管领导:严志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相关建设单位
第11件实施棚户区改造12000户
(一)目标任务
实施棚户区改造12000户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8个县区、兰州新区实施棚户区改造。
(三)资金筹措
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当年共需资金7956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1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单位自筹建设资金56560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3月底前,市政府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6月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完成选址定点、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各项手续,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完成基础施工;12月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完成主体6层以上达到70%。
(五)分管领导:严志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房产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相关建设单位
四、教育助学工程(2件)
第12件完成30所中小学厕所改造工程
(一)目标任务
完成30所中小学厕所改造建设工程,改善中小学入厕条件。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三县五区、兰州新区。
(三)资金筹措
共安排资金1229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四)工作进度
2014年2月下旬,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联衔下达第一批资金;4月底前各县区、兰州新区全面完成可研、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5月31日前完成招标工作;6月30前各县区、兰州新区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前各县区、兰州新区进行全面建设并完成建设任务,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11月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后期监控和验收。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
第13件完成10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一)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将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100所,其中:城关区33所、七里河区43所、西固区24所。
(二)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600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工作进度
1.摸清家底,安排部署(2月)各县区成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据市定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目标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管理等进行调研,寻找差距,查漏补缺,确定待建、待改事项,为安排部署年度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提供事实依据和数据支持。各县区制订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方案,通过工作会议、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整体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及时间节点,细化分工,靠实责任。积极协调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确定资金安排使用进度。
2.完成配备,加强督查(2月-7月)各县区务必于市级评估验收前一个月完成相关学校的校舍、操场建设和教育装备配置、登记造册、入柜上架、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保证有效利用。各县区组建专家团队,通过业务培训、现场指导、专项督导等方式,对所有目标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反复督查。市上将不定期对各区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抽查。
3.自查自评,整体验收(6月、11月)各县区明确相关学校达标要求,按时完成自查自评和初验工作,申报市级评估认定。城关、西固辖区相关学校于6月底前完成市级评估;七里河辖区内相关学校于11月底前完成市级评估。根据市级评估验收结果,确定达标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命名、挂牌,并将评定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备案。
4.全面总结,提高实效(11月-12月)各县区对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全面总结,奖优罚劣,对成功的做法和有益的经验进行宣传,及时推广,为确定2015年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计划奠定基础。
(四)分管领导:戈银生
(五)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
五、医疗食品卫生工程(3件)
第14件建设15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一)目标任务
新建或改扩建15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二)实施范围
项目所在县区。
(三)资金筹措
共需建设资金105万元,其中:省级安排75万元,市县安排30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3月,省市下达建设任务(预计)。2014年3-4月,市卫生局会同县区卫生局、乡镇、村社进行实地选址定点。协调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及市县配套资金拨付到位(或部分到位),作为备料、设计、开工等先期建设资金。2014年4-5月,县区卫生局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招标、备料、开工建设。市卫生局组织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2014年6-9月,全部项目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组织开展施工进度督导。2014年10月底前,全部项目完成主体建设。2014年9-10月,由市、县区卫生、财政、建设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市政府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2014年11月,新建村卫生室正式投入使用。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5件实施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
(一)目标任务
组织市县级医疗单位100名中级以上职称(中医可选择8年以上具有临床实践经验的执业医师)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骨干,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师带徒、查房、手术示教、坐诊指导、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传、帮、带,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实用性人才,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实施范围
确定14家乡镇卫生院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帮扶对象。
(三)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各县区财政安排50万元。(按受援机构比例承担)
(四)工作进度
2014年2月20日前,各帮扶单位上报参与帮扶工作的人员名单,市卫生局在审核资质的基础上建立对口帮扶联系制度,确定对口帮扶联系名单。2014年2月底前,市卫生局制定对口帮扶实施方案,各帮扶单位根据方案,及时协调对接和联系被帮扶单位,并按照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帮扶计划,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备案。2014年3月15日前,市卫生局举行对口帮扶工作启动仪式,各单位按照帮扶计划正式组织实施帮扶工作。2014年6月份和年底前组织进行帮扶工作专项考核评估和总结。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第16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配置
(一)目标任务
在今年10月前,开展我市食品卫生、食品非法添加物、农(兽)药残留量等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市人民饮食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配置检验检测仪器。
(三)资金筹措
构建我市食品安全基本项目的检验能力,除现已具备的租用场地和设施设备外,初期需安排仪器设备购置资金1000万元,由市级财政投入。实验室建设改造和其他配套设施资金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
(四)工作进度
2014年2月—3月,积极协调市编办,落实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为项目落实做好组织保障;2014年4月—6月,按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完成检验仪器的招标采购工作,利用争取到的国家和省上资金对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租用场地进行改造;2014年7月—8月,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计量检定;2014年8月—9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食品检验实际操作训练;2014年9月—10月,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五)分管领导:俞敬东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文体建设工程(2件)
第17件新建10所城市学校少年宫
(一)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新建10所城市学校少年宫。
(二)实施范围
市教育局2所、兰州新区1所、城关区2所、七里河区2所、西固区2所,安宁区1所。
(三)资金筹措
市上为每所社区学校少年宫投入10万元,县区为每所少年宫配套投入5万,共计150万元。(四)工作进度
1.2014年2月,市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学校,落实建设资金。
2.2014年3月-4月,市县区召开专门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项目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3.2014年5月-9月,项目学校按计划要求加紧建设。市县区适时进行督导检查。9月底,项目学校全部建成达标。
4.2013年10月-12月,市县区组织考核验收,项目学校巩固提高,正常运行。市县区做好建设工作总结,向市政府进行汇报。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校外办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
实施单位: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兰州新区、市教育局
第18件配套建设200个全民健身场地
(一)目标任务
1.配套建设150个全民健身路径场地,配套全民健身路径1套,要求硬化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配套建设50个篮球场地,配套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要求硬化场地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
全市8个县区、兰州新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社。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配套体育器材购置资金703万元,全部由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全民健身场地硬化费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工作进度
1.3月15日前各县区确定健身场地具体地点上报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
2.4-6月份兰州市体育中心对各建设点进行逐一检查验收。
3.6月份市体育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健身路径、篮球架和乒乓球台进行公开招标。
4.9-10月份健身器材安装。
5.11月底,全面完成全民健身场地的建设任务,接受市民和市委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科教文卫局
七、科技惠民示范工程(1件)
第19件实施科技惠民示范项目,扶持8个农业龙头企业
(一)目标任务
1.围绕中药材、畜牧、蔬菜、瓜果等主导、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壮大8个技术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并建立示范点,辐射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面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的大力发展。
2.通过项目实施,在农业龙头企业中至少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3项。
3.针对农业科技致富人、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农民共开展科技培训2万人次。
(二)实施范围
1.在全市扶持8个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培育壮大中药材、畜牧、蔬菜、瓜果等主导特色产业,扶持8个农业龙头企业。
2.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3项:依托项目实施在农业龙头企业中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3项。
3.开展科技培训2万人次:培训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200人次;培训科技服务人员2800人次,培训农民17000人次。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34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安排100万元,市级160万元,县区配套80万元。
(四)工作进度
1.在全市扶持8个农业龙头企业:2014年1-3月,在全市选择确定能够带动农村主导产业发展的8家龙头企业,组织专家与企业共同制定产业发展计划;4-9月,带动建设8个主导特色产业示范点,全程开展技术培训指导;10-12月,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3项:依托项目实施在农业龙头企业中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3项。
3.开展科技培训2万人次:2014年1-4月,完成科技培训5000人次;5-8月,完成科技培训10000人次;9-12月,完成科技培训5000人次。
(五)分管领导:戈银生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菜篮子工程(1件)
第20件建设兰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一)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及6个追溯子系统软件升级研发、配套设备安装,在全市定点屠宰厂、蔬菜批发市场、高原夏菜产地批发市场、冷库(鲜冻肉批发)、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团体消费单位等共计155个节点企业建设安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设备,实现全市关键流通节点肉类蔬菜可追溯。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三县五区定点屠宰厂,蔬菜批发市场,高原夏菜产地批发市场,冷库(鲜冻肉批发),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超市,大型团体消费单位。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2185万元,其中:中央1700万元,市级配套425万元,县区配套60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4年3月底前完成调研摸底,确定项目实施节点企业,编制实施方案、技术方案;6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确定项目集成及相关设备供应企业;12月底完成155个节点的建设实施、系统设备联调,上线运行。
(五)分管领导:俞敬东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数字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社会管理服务工程(2件)
第21件新建2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一)目标任务
全市新建2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二)实施范围
三县五区所辖部分社区、行政村。
(三)资金筹措
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建设,在项目建成验收后一次兑现。共计安排奖励补助资金8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为每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套奖励补助资金30万元,为每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套奖励补助资金3万元;市级财政为每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套奖励补助资金2万元;由各县区协调提供项目建设场地。
(四)工作进度
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22件新建2000个社会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点
(一)目标任务
在已建的兰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基础上,新建20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
(二)实施范围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监控探头尚未覆盖到的路段道口、复杂场所、重点部位。
(三)资金筹措
计划安排资金288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1350万元,县区配套1530万元。
(四)工作进度
施工进度2014年1月-4月,完成选址定点、施工设计、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5月,全部开工建设;11月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安装、调试工程;12月,竣工验收并全面投入使用。
(五)分管领导:咸大明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实施单位:市公安局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23件实施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一)目标任务
实施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二)实施范围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分布在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的6个县(区),29个乡(镇)、88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净化水厂、加压泵站、高位蓄水池、闸阀井及敷设各类输配水管道。
(三)资金筹措
共计划安排资金719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安排5790万元,市配套1000万元,县区及群众自筹409万元。
(四)工作进度
2013年12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2014年3月完成兰州市实施方案省级审批工作;4月份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8月份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80%;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五)分管领导:胥波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24件新建农村公路500公里,重点养护农村公路600公里
(一)目标任务
1.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新建农村公路建设500公里,完成投资25000万元,进一步加快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油路或水泥路的任务目标。
2.重点养护:完成重点养护600公里,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管养”的管理养护目标任务。
(二)实施范围
1.建设项目:实施范围为列入省上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乡公路项目、通村公路项目、以工代赈公路项目以及未列入省上计划的计划外通村公路项目。
2.重点养护: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中主要县道、乡道、村道。
(三)资金筹措
1.建设项目: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00公里,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国、省投资18000万元,市、县(区)配套7000万元(市财政承担5000万,县区财政承担2000万)。
2.重点养护: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重点养护600公里,计划总投资386万元。
(四)工作进度
建设项目:3月底前完成设计文件编制、审核和工程招标工作,4月所有项目先后开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重点养护:3月底前下达重点养护线路质量目标计划及资金计划,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量。
(五)分管领导:王璇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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