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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农历除夕)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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