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2]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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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2]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三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入开展<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宣贯活动方案的通知》(琼消安委〔2012〕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具体试点工作方案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充分整合社会层面的消防监管力量,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高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有炽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德炎市消防局局长
成员:宫建国河东区管委会书记
林海河西区管委会书记
陈德勇吉阳镇镇长
孙德震崖城镇镇长
刘冲海棠湾镇镇长
李明光凤凰镇镇长
周月霞育才镇镇长
樊木天涯镇镇长
颜业鹏市监察局局长
吴清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焕中市财政局局长
苏金明市规划局局长
崔海龙市安监局局长
周乃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胡斌莹市工商局局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王铁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兴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海钰市商务局局长
郑聪辉市旅游委副主任
陈正光市教育局局长
杜光讯市民政局局长
王光才市卫生局局长
王伟武市民宗委主任
张宇澄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泽波三亚供电局局长
邱光林南新农场场长
许利勇南田农场场长
杨青立才农场场长
吉家校南滨农场场长
朱疆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黄茂川农垦三亚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余德炎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区管委、镇政府、职能部门、场部“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明确任务(6月30日前)。市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区管委、镇政府和农场“网格化”消防管理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抓好落实。
(二)选取试点,指导落实(7月1日-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选取消防工作基础好、消防设施完备的社区或行政村作为工作试点,积极探索工作经验,明确建设标准,进行重点指导。市政府将适时召开“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现场会,深入推进工作进程。
每个区管委选取5个社区,每个镇选取1个社区、1个村委会,每个农场选取1个社区、1个作业区作为本行政区域“网格化”管理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以点带面,全面铺开(10月2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全面铺开,全力推进,确保10月底力争100%的社区和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单位“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奖优罚劣(11月1日-11月15日)。市政府将组织验收组,制定验收标准,对各单位“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
四、工作任务
各试点区、镇、农场要按照大、中、小三级网络划分的方式,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基本概念。“网格化”管理是将两区、六镇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实行分包制度,明确每个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掌握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消防管理网络。“大网格”即各区管委、镇政府、农场所辖行政区域。“中网格”即各区管委、镇政府、农场内设置的社区、行政村、作业区所属区域。“小网格”即在“中网格”的基础上,将“中网格”以街道、村组、成片居民区、成片商业区为单元,划分为若干个小网格,小网格数量一般与各社区、农村、农场的“两委”委员数量一致,实行包干负责制。
(二)具体工作内容。
1、“大网格”具体工作内容:
(1)各区管委、镇政府、农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办(或履行与综治办相似职能的办公室)、各社区、村委会主任、公安分局(派出所)、辖区有代表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网格化消防工作职责。
(2)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区域内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确定中、小网格阶段性工作内容,从财力、人力上予以支持。2012年落实各试点社区、农村、作业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经费不少于15万元,每年将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确保实现随经济增长情况而逐年增加。落实各试点社区、农村、作业区消防专员人数不少于2人,义务巡防消防队不少于10人。会议情况建立专项记录本和纪要存档备查。
(3)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每月开展一次对试点单位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情况签字存档备查。
(4)每月对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不少于一次;指导情况签字存档备查。
(5)落实三亚主城区消防规划,加强辖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积极建设消防体验中心,选定特定地点设置消防器材点,明确器材点管理责任人及管理制度。
(6)在辖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商贸集中区、大型重点单位设置视频监控头,在试点单位建设监控调度指挥分中心,在本行政区建设监控调度指挥中心,建立三级应急救援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
(7)广泛发展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覆盖面。
(8)进一步量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目标,并实行年度督导考核,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2、“中网格”具体工作内容。
(1)建立区、镇、农场主要领导分包社区、行政村、作业区的消防责任体系,成立以社区、行政村、作业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分管所长为副组长、两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网格消防工作。
(2)每半月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对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3)合理划分“小网格”,明确“两委”委员分包负责、统筹、指导小网格工作。
(4)依托警务室设立消防服务站,配备器材及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并上墙管理。
(5)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
(6)规范“中网格”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7)完善中网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每个“小网格”设置组织建立一支志愿者消防队的设置要求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开展对志愿者消防队的培训。
3、“小网格”具体工作内容
(1)实行社区、农村“两委”委员分包专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两委委员为组长、派出所片警、消防督导员(消防专员)为副组长、义务(巡防)消防队员、志愿消防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社区消防督导员(消防专员)、义务(巡防)队员每天要开展“小网格”单位(场所)的消防检查并指导整改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检查违法行为,结合检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在农作物收获季节、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消防宣传专项档案。
(4)建立“小网格”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档案,督促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依法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机构进行查处,形成隐患整改的有效监管机制。
(5)定期公布“小网格”单位(场所)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6)组织“小网格”单位(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区域性的多户联防机制。
(7)在商业密集区、“三合一”密集区、火灾高危单位区域建立重点时期义务(巡防)队夜间巡防制度。
4、综治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及考核评定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发动消防督导员(消防专员)、义务(巡防)队员等综治工作成员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5、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内容。研究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财政部门要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资金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居)委会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地震部门要将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有机结合;住建、教育、商务、卫生、交通、文体、旅游、安监、民政、民宗、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行业监督管理范围,督促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劳动和人力资源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所需基层管理人员纳入家庭零就业、公益性岗位等社会公益岗位招聘;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加强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组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要大力发展消防保安队伍,将消防工作纳入保安服务内容,推动将消防安全技能列入保安培训和上岗考试范围,推行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专职消防保安派驻制度,倡导小单位、小场所共聘消防保安,开展巡逻看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是防止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动员,明确目标,精心组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合力量,强化监管。各单位要充分整合辖区多种监管力量,形成基层消防管理合力,加强对基层“小、远、散”社会单位的动态监管,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或抽查;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将辖区内“城中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区管委、镇政府和农场要对多种形式消防队正常的办公、消防车辆、装备购置和维护等经费给予保障。各单位要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人员、装备、执勤办公场所和经费,并不断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培训、训练、管理、指导,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真正形成战斗力。
附件:网格化试点单位名单
http://www.sanya.gov.cn/govpub/sfile/gofficefile/data/t20120619_36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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