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定向招商目标责任意见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定向招商目标责任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定向招商目标责任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2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依托我市特色产业,在全市开展定向招商工作。为确保定向招商工作扎实推进,市商务局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2013年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目标及责任的意见》,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该意见予以印发,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进一步强化定向招商目标责任的意见
2、特色产业对口招商龙头单位、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013年3月7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定向招商目标责任的意见
2012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依托我市特色产业,在全市开展定向招商工作。为确保定向招商工作扎实推进,根据2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2013年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目标及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势开局、跨越赶超”这一目标任务,将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定向招商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强有力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定向招商工作目标、责任,明确招商任务、明确招商重点、明确招商主体、明确招商责任,深入开展“精准对接、招大引强”的定向招商活动。通过定向招商活动提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快我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各县市区(含工业新区、滨湖新区,下同)产业分工,按照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2013年各县市区分别完成定向招商小团组出访活动10次以上,对接行业内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央企、省企以及行业前10强企业20家以上,对接行业内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5家以上,邀请10家以上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省企和行业内龙头企业来衡考察,达成项目合作意向1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特色产业力争引进1个投资超50亿元的国内外500强或同行业10强企业的战略投资项目,确保引进2个投资超5亿元的国内外500强或同行业10强企业的投资项目,确保和1家行业内知名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同时要抢占国际国内同产业高端优势地位,争创一批行业内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有重要影响的优势产业和区域产业集群品牌。
三、强化责任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每个特色产业定向招商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目标再明确、再具体(详见附表),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对定向招商工作的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2013年定向招商真正取得实效。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定向招商作为实现招商引资工作强势开局的重要抓手,作为县市区“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县市区定向招商工作,要亲自谋划项目、亲自组织对接、亲自带队出访,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职队伍,加强组织机构,指导、推动活动高效开展。
(二)充实工作方案,制定任务目标。各县市区要通过借助本地企业的业务网络,借助各类行业商、协会以及中介、网络、媒体等各种桥梁,在市政府确定的定向招商企业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细致全面的摸清国内行业内龙头企业名单和情况,在明确主要对接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逐企业列明出访时间、合作方向、预期目标以及分包责任人,充实完善现有工作方案和活动规划,制定出具体任务目标,依据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和任务目标,高效开展实质性的出访、对接活动。各县市区要力争2013年分别引进2—3家行业内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省企、行业前10强企业来衡投资建厂。
(三)明确招商主体,开展深入对接。各县市区要对本地企业进行认真调研、研究,将与行业内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省企、行业前10强企业有业务关系的本地重点企业和行业商协会作为定向招商主体,依托本地企业,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小团组主动赴企业拜访、推介,深入开展对接活动。
(四)完善招商机制,营造常态氛围。各县市区在开展“一对一”定向招商活动的同时,要创新完善现有的招商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完善政府、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多位一体的产业招商网络,要成立招商公司,开展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招商,以县市区政府名义聘请有客户资源、有投资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做为招商公司的组成人员,开展代理招商,并研究制定企业化、市场化引资奖励办法等各种机制来强化定向招商,努力实现定向招商社会化、常态化和企业化。
(五)加强督导调度,定时信息上报。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定向招商工作进行调度,县市区主要领导要确保每月召开一次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工作调度推进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同时,各县市区要于每月20日前,将定向招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特色产业定向招商办公室,办公室将情况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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