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汴政办[ 2011 ] 44号
颁布日期:2011-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的通知

汴政办[20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

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精神,加快全市产业转移步伐,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重大机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提升支柱产业与培育新型产业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节能环保相结合,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改提升相结合,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按照引进重大项目、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引进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做大做强我市十大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2011年签订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60个以上;引进省外资金100亿元以上,引进省外资金比上年增长20%以上;合同履约率达60%以上,省外资金到位率60%以上。

三、主攻方向

(一)四个主攻地区。一是以珠三角地区为主的广东、深圳等省市。二是以长三角地区为主的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三是以闽东南地区为主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县。四是以环渤海地区为主的北京、天津、辽宁、山东、青岛等省市。

(二)三个主攻领域。一是大力承接市场空间大、增长速度快、转移趋势明显的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成长型产业,吸引发达地区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龙头企业落户开封。二是鼓励支持化工、纺织服装、食品、木业等传统优势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承接促进精深加工、延长链条提升水平的项目、技术、设备,向产业链高端方向发展。三是积极引导外来资金投向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光伏、新材料等先导产业,加快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化,形成产业规模,占领未来发展制高点。

四、活动安排

(一)一次大型活动。组织参加2011年8月由省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郑州市政府共同承办的在郑州举办的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

(二)专题对接洽谈会。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与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战略合作协议,由市政府组织派出考察团赴深圳富士康进行专题对接洽谈。贯彻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市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中介作用,积极组织参加赴台湾的专题对接洽谈会。

(三)全市承接产业转移专项活动。2011年5月至7月,组织全市承接产业转移专项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各县区、产业集聚区产业转移小分队,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带领开封新区、通许县、杞县、兰考县等县区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豫沪电动车产业园、台商光电园、纺织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等一系列重点项目,赴浙江、香港、台湾、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争取达成最终合作成果。

(四)十大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发挥市、县和产业集群联动互动效应,鼓励、支持和引导县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组建产业对接小分队,依托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上海、北京、天津等省市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家行业协会、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各类商会等组织开展汽车、电子信息、装备、食品、木业、化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光伏、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活动。

1.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以开封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和通许豫沪电动车产业园为依托,围绕奇瑞汽车、海马汽车、蓝翔车业、邵氏电动车等项目,进一步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力度,重点承接安徽、广州、上海、北京、天津、台州等地汽车零部件企业转移,形成更为完整的汽车、电动车产业链。在积极推进畅丰车桥投资6.7亿元汽车零部件铸锻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引进发动机、变速箱、汽车仪表等关键零部件项目,提升产业结构。

2.电子信息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以开封新区富士康电子科技园和尉氏县富士康配套产业园为依托,立足于1.2亿部苹果手机所需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等配套产品,确保相关配套项目尽快落户尉氏县富士康配套产业园区,并形成产业聚集。围绕奇瑞汽车电子设备生产、通许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制造,引进和发展配套生产企业,重点发展车用连接器、电子线束、汽车仪表、行驶记录仪、车用多媒体终端、电喷系统、车身控制模块等汽车电子产品,在引导整车制造商配套使用本地化电子产品的基础上,把汽车电子产业做大。围绕通许县光电产业园建设,大力引进光电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光电产业。

3.装备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依托开封新区、边村、兰考3个产业集聚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题对接活动。积极推进开封天元网架公司与阿联酋国家投资公司合资建立钢构网架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围绕重装、钢构、预应力、锅炉、机电、吊装、尉氏机械6大骨干产业,重点承接其下游产品,拉长产业链条。以开封空分集团筹建开控水务公司,开封中环环保公司和扩建发展制冷公司、气体公司、安装公司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活动,进行下游产品的开发,完善产业链条。

4.食品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深入了解中国500强企业中食品企业布局,瞄准长三角都市化食品、珠三角饮料及调味品和福建沿海地区的休闲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产业转移活动。围绕龙大植物油谋划扶持完成5万吨特种油脂项目,引进研发花生(植物)蛋白项目,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植物蛋白高附加值的下游产品,根据下游产品在全国的分布,开展有针对性的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建设全产业链企业集团。

5.木业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大力鼓励和支持兰考县、尉氏县、通许县、金明区等县区继续做大做强现有木业企业,谋求家具制造业的规模化发展,打造家具制造集群区和家具集散产业园区。着力承接宁波、上海、浙江、佛山等地木业企业转移,着力做好宁波家具产业园的开工建设工作,加强产业对接,认真谋划投资400亿元的佛山万亩家具产业园项目的引进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落地生产。

6.化工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坚持发挥煤盐资源综合优势,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以大型企业和重点产品为载体,突出项目带动、技改提升、环保达标,不断完善和拉长产业链条。围绕百万吨总氨下游产业链,争取引进投资1.6亿元的20万吨二甲醚项目、投资2.6亿元的20万吨甲醇项目、投资3亿元的15万吨染料项目、投资20亿元的30万吨醋酸项目,同时谋划投资27亿元的轮胎、橡胶等产品生产项目,使总氨生产下游产业集聚发展,不断提高化工产业的层次和水平。

7.纺织服装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依托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上海、北京、天津等省市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家行业协会、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各类商会等中介组织,开展纺织服装专题对接活动。重点承接浙江萧山化纤纺织集群的恒逸集团、荣盛控股,余杭家纺产业集群,宁波服装集群的杉杉、雅戈尔、罗蒙、太平鸟等企业,绍兴纺织集群以及江苏、广东、山东等地纺织服装企业。重点承接印染、棉纺、织造及非织造布、轧花等成套纺织设备生产企业,形成完整产业链。加快承接高档精梳纱线、色纺纱线、混纺纱线、交织织物、无梭布、装饰用布、产业用布等产品生产企业。

8.生物医药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大招商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着力引进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大项目落户产业园区,重点承接浙江德清、江苏泰州、广东中山、珠海三灶、上海张江、福建厦门等地生物医药企业;重点承接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生物技术药物、小分子药物和现代中药等生物医药产品生产企业,尽快形成园区产业发展的支撑力量。

9.光伏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着力做强杞县太阳能硅片生产基地和新大新太阳能光伏产业生产基地项目,扩宽并形成在光伏产业上、中、下游的完整链条,积极谋划开发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利用我市已有光伏产业基础与中节能公司对接,引进先进太阳能发电技术。重点抓好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封新区投资42.2亿元新开工建设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杞县东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投资106亿元硅料、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一体化项目的建设,重点到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光伏产业集聚地招商,做大做强光伏产业集群。

10.新材料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依托杞县新材料产业园和禹王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着力发展聚甲醛产业链和光气产业链下游产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题对接。光气产业链下游产品,重点承接北京、河北、四川、佛山等地TDI生产企业;上海拜耳公司、浙江帝人公司、重庆长风公司等PC生产企业转移。聚甲醛下游产品重点承接用改性聚甲醛生产的汽车配件、电子元器件、日用品器件、机械和精密仪器部件等生产加工企业转移,形成全产业链企业集团,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定期研究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事宜和支持政策。

(二)加强目标管理。制订2011年各县、区政府承接产业转移责任目标承诺书,将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落实重大项目总协调人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三)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奖励标准和使用办法,用好市、县级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加大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信息化专项资金对重点产业转移项目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应根据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预算以保障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完善联审联批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重大承接转移项目的总协调人制度和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地、环评、资金、人力资源等要素保障问题,量化项目推进总体目标和分阶段性目标,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县、区政府及有关企业要诚信守信,全面兑现承诺。

(五)强化跟踪督导。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服务制度、台账制度、统计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四抓四促”活动,即抓协议、意向项目跟踪服务,促进合同转换率;抓合同项目跟踪服务,促进合同履约率;抓项目实施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开工率;抓项目投产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尽早达产。特别是对重大项目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在下半年组织一次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观摩督导活动,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区也要定期开展产业转移项目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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