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5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是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覆盖所有乡镇,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网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了2011年度省为民办实事工程,明确了工作目标、建设规模、服务功能、优惠政策、资金投入和各级地方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求有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补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督查,认真把实事办好、办实,确保顺利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二、工作任务
省委、省政府安排我市补建的13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具体分布为:湘潭县3个(中路铺石潭坝、七里铺、龙口乡日华管区),湘乡市1个(栗山镇),韶山市5个(永义乡、杨林乡、如意镇、韶山乡、大坪乡),岳塘区1个(荷塘乡),高新区1个(双马镇),九华示范区1个(响水乡),昭山示范区1个(昭山乡)。
三、责任单位
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是该邮政局所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有补建工作任务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全面履行所在地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建设、架修、水、电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工作,配合搞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设要求
1.建设规模。补建的每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基准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面积100平方米,确有需求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可以适当扩大,超过规模面积以外的费用由各县(市)区(园区)负责。
2.服务功能。补建的空白邮政局所应当具备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所要求的邮政信函、印刷品、包裹、汇兑、党报党刊发行、邮储银行金融服务以及适当物流配送等功能。
3.时间要求。13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完工时间为2011年11月底前。
4.建设方式。各县(市)区(园区)可根据建设用地情况,选择征地新建、购买旧房新建、合建等形式开展补建工作。补建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逐级申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取购买形式进行补建的乡镇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位于乡镇中心繁华地段,居民集中,交通便利;建筑面积不少于153平方米,营业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层高不低于4.5米;房屋的水、电、抗震级别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补建设计要求。采取合建方式的手续应当由合建单位签署同意合建的意见书,并对建成后的房屋使用进行书面约定,约定中应明确邮政局所为临街的首层,建设规模不低于新建局所标准,且地面首层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有邮车装邮出入的必需通道。采取购买或合建形式建设的,当地乡镇政府应当征求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邮政等部门意见,由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邮政管理部门。采取购买或合建的邮政局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办好产权等手续。
五、建设资金
每个新建、购买或合建的邮政局所,中央安排定额补助资金13万元,省政府补助7万元,合计20万元,用于土建和装修费用或者购买、合建费用。资金缺口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解决。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补建工作任务的,经考核认定后,市人民政府奖励每个补建的邮政局所5万元。市邮政局负责投入相关机具设备。各县(市)区(园区)要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所在地新建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全面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2.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落实项目实施方案、立项工作;衔接落实国、省资金到位,参与项目资金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做好项目施工、验收及接管协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协助落实项目选址,开辟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用地、土地利用等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负责土建工程质量全程监管工作,落实报建费用优惠政策。市城乡规划局要落实项目选址工作,并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纳入城乡规划。市邮政局要与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就补建工作进行对接,做好项目选址、立项、规划、国土报批、环评、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器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和投送工作。市实事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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