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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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控制、减少越级非正常上访,根据中央、省、州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有关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全面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做到有完善的工作网络、有健全的工作队伍、有完整的工作机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合理的工作经费,确保基层信访组织规范、制度规范、业务规范、接待场所规范。通过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二、工作措施
(一)工作平台。州、县市直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群众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一名专抓人员。乡镇(街道)要设立群众工作站,整合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等站所,实行集中办公,明确由一名负责人专抓。村(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要分别设立群众工作室、群众工作组,村群众工作由村(社区)支书负责,一名村干部专抓,各村民小组群众工作由村小组长负责,同时作为信访信息员。
(二)工作职责。州、县市直单位群众工作机构职责为: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本系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析。乡镇(街道)群众工作站职责为:建立民情台账制度,办结落实民情民事,督促各村上报民情台账,按月汇总分析社情民意;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调解矛盾纠纷;开展信访工作调研,分析形势,向上级反映突出存在的问题。村(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小组群众工作职责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上报突发性、异常性信息,调解民间纠纷、邻里纠纷,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保障。州、县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群众工作站硬件建设要做到“四有”,即有办公室、有机构牌子、有工作经费、有办公设备;软件资料要做到“五有”,即有信访登记卡、有研究化解会议记录本、有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及汇总表、有当月工作小结、有相关工作制度。村(社区、居委会)群众工作室硬件要做到“三有”,即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椅、有机构牌子;软件资料要做到“三有”,即有矛盾纠纷排查台账、有研究信访工作会议记录本、有相关工作制度。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上报的主要内容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台账要记载清楚每个信访问题基本情况、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村(社区)每月23日前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每月25日前上报县市信访局,州直单位及县市信访局每月最后一天上报州信访局办公室。对突发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要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逐级报送。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村(社区)坚持一星期一排查,乡镇(街道)坚持半月一排查,县市及州直单位坚持一月一排查,排查重点是辖区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和越级上访的苗头、隐患。在重要节日、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要随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落实化解责任,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问题不上交。
(三)建立疑难信访问题会审制度。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定期排查交办化解机制的通知》(州办发[2011]17号)要求,乡镇要建立健全疑难信访问题会审制度,对久诉不息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组织有关人员、专业人员进行会商、会诊,分析研判,集中解决。乡镇对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集中协商处理。涉及州直单位的,由州联席会议进行协调办理。
(四)建立信访对象结对帮扶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信访对象要明确基层干部结对疏导,其主要职责是切实做好信访对象的稳控工作,深入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问题,并实行代访、陪访制,做好与信访事项涉及单位和上级信访部门的对接联系,实现把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基层,确保把问题化解在最基层的目标。各级财政要适当解决工作经费,实行以奖代补。凡信访对象息诉息访了的,给负责结对疏导的基层干部一定奖励。各县市信访局要建立基层干部结对信访对象台账和档案,抓好考核管理,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要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五)建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班,强化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重点宣传土地法、森林法、婚姻法、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乡镇基层干部、农村党员、乡村教师的普法培训,使其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法律法规,逐步深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例会制度。每月末,州、县市直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听取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对排查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研究,集中处理,对超出本级本单位职权的信访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次月初集中逐级上报。县市直单位和乡镇上报县市联席办,州直单位上报州联席办。
(七)建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州、县市直单位及乡镇信访工作人员经费,每年州直单位不少于5000元,县市直单位不少于3000元,乡镇不少于2000元,村一级不少于1000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州信访救助的要求,确定信访救助对象,落实信访救助配套资金,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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