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大功能区”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白政办发〔2012〕34号
颁布日期:2012-07-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大功能区”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白政办发〔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六大功能区”建设力度,推进“六大功能区”建设进程,根据市政府“六大功能区”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现对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和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责任分解工作的通知》(白政发〔2012〕6号)中“六大功能区”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在下步工作中以此表内容为准。

附件:“六大功能区”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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