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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淮政发〔2009〕9号 |
|---|---|
| 颁布日期:2009-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清浦大桥的通告
淮政发〔2009〕9号
经研究决定,北京南路跨京杭大运河的桥命名为清浦大桥。
特此通告。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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