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省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从早从紧抓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协力推进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省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做好十八届省运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淮安城市形象品位,根据《2014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14〕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区重点地段亮化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4〕3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综合整治、高点定位的要求,突出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四化齐抓”,地面、空中统筹安排,体现淮安的特色、精神和文化,重点完成“一个核心区、三个出入口、九条主通道、一批重要节点”范围内(以下简称“1391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一个核心区”:市体育中心及其周边区域;
“三个出入口”:高速公路淮安南出入口、淮安西出入口和开发区出入口;
“九条主通道”:翔宇大道(水渡口广场—楚州大道)、枚乘路(北京南路—翔宇大道)、北京南北路(黄河桥—淮安南入口)、黄河路(淮安西入口—翔宇大道)、淮海南北路(宁连路—火车站)、淮海东西路(人民路—万达广场)、健康东西路(水渡口广场—北京路)、水渡口大道(水渡口广场—开元国际大酒店)、迎宾大道(翔宇大道—开发区出入口);
“一批重要节点”:市体育馆、新体育中心、市体校等省运会比赛场馆周边,神旺大酒店、淮安迎宾馆、昆仑饭店、月季花园、淮州宾馆、交通宾馆、淮安宾馆、师院宾馆、金榜大酒店、旅居、兴旺、莫泰168、豪斯顿、天地缘、党校宾馆等宾馆周边,淮海广场、水渡口广场、大运河文化广场、西园广场等关键节点,金马广场、万达广场等标志性建筑地段。
二、整治标准
(一)绿化标准
1.绿地内植被覆盖,无黄土露天现象。
2.死树枯枝及时清理及补植,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危害现象。
3.游园、广场、公园内园林设施保持完好,损坏及时进行修补。
4.适时浇水除尘,草坪、平篱、球类花木及时修剪,保持整洁有序。
(二)亮化标准
1.亮化率。夜景亮化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大于98%。
2.设置。道路两侧设置景观亮化,应选择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照明灯具和亮化设施。设置高层建筑夜景亮化设施,应确保设施安装牢固,具有非常强的抗风能力,消除坠落、倒塌等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光污染,不得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3.维护。夜景灯光亮化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保持其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整治、美观,并保持功能良好,开启关闭正常,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发生残缺、破损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及时修复、更换。由政府投入实施的夜景亮化工程,应当实行“一把闸刀”总控制,实现集中开启集中关闭,开启关闭时间根据季节适时调整。
(三)美化标准
1.主次干道店名牌。上下一线,一店一招无叠加,主干道店名牌高度原则上为1.8米,次干道店名牌高度原则上为1.2米,尺寸不足的,根据建筑特点,下沿齐门头,上沿与二楼窗底沿平齐,无破损。
2.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无安全隐患,无破损。不得在4米以下的建筑物顶部设置户外广告,高度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不得设置大型广告牌。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消防通道等区域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民用住宅顶部原则上不设置户外广告,确需设置的,需取得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且不得影响建筑采光。在建筑立面设置户外广告仅限于大型商贸、广场等商业街区。
3.主次干道地面、临街建筑物立面。无乱涂写、乱张贴的各类违法小广告,无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行为,无擅自在城市街道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行为,无擅自占道摊点和流动摊贩,无擅自设置楼顶广告,拆迁、待建工地设置封闭围挡,3个月以上的工地应对围挡进行美化或设置公益广告。
4.非机动车停放。主次干道划有统一规范的非机动车停放线,停放整齐,朝向一致。
5.临街单位、店面。悬挂或张贴与城管部门签订的市容环卫责任书,无擅自在门外摆放落地灯箱、靠牌等行为,无店外店。
6.便民摊点。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统一设置的广告画面保持完好无损,不得占压盲道等无障碍设施。
(四)净化标准
1.主次干道路面无垃圾,路牙无淤泥积水,交通护栏保持清洁卫生,护栏下无积土,绿化带无垃圾。
2.背街后巷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三、进度要求
4月份:各责任单位完成绿化、亮化、美化等建设工程招投标,在“1391区域”内开展整治提升。
5月份:各区域完成绿化工作,亮化、美化、净化工作全面展开,同步建设市区亮化智能控制中心。
8月份:全面完成“四化”工作任务,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责任分工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夜景亮化、街景美化方案审查;负责大运河文化广场及周边设施的美化、亮化提升出新;负责对市区夜景亮化、街景美化工作的统筹指导,推进亮化设施建设、改造、维护提升,同步推进建(构)筑立面出新、城市家具整修出新、户外广告与店招牌整治、拆墙透绿等街景美化工作;负责净化工作的指导与考核,确保比赛场馆、驻地沿线道路干净整洁有序。
各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内“1391区域”涉及的除市直单位实施部分以外的“四化”工作,完成主通道沿线秩序整治。完成淮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下达的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
市里运河办:牵头负责里运河(人民桥至北门桥段)11座跨河桥梁的“四化”方案;实施越秀桥、承德桥、清隆桥“四化”工程。完成淮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下达的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区(管委会)编制“1391区域”绿化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淮安南出入口、钵池山公园夜景亮化改造提升,做好其直接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美化工作;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及标准化工地的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等工作。完成淮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下达的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
市规划局:按照城市识别系统建设要求,及时确定“四化”工程中主色调、天际线等,指导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市公安局:市管道路交通信号灯完善,电子警察与交通标志安装,交通标线施划和区管道路的交管设施行业指导;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工作。完成淮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下达的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轨电车施工现场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更新美化公交站台。完成淮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下达的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和资金调度工作。
市国联集团:按照《关于建立健全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淮政发〔2014〕4号)文件要求,筹集市直单位夜景亮化项目经费和市对各区补贴经费。
“城市家具”产权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按照市统一要求和各区具体安排,做好本单位城市家具整修出新及其所需经费筹集。
各区、各有关部门请结合《2014年市区重点地段亮化美化工作方案》(淮政办发〔2014〕34号)文件一并实施。
附件省运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及分工表
序号责任单位协办单位整治任务完成时间
1清河区政府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
市里运河办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1.对北京北路沿线区域黄河桥、军营路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紫晶花苑广告破损,上海路口西南角乱堆放,青年路口便民疏导点秩序乱,十中悬挂条幅,漕运路口西北角待建工地围挡破损、垃圾堆放,西南角堆放建筑材料等问题进行整治。
2.对淮海北路沿线区域、上海路沿线路口流动摊点占道,电信大楼广告条幅破损,乐园大厦前占道促销,交通路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汇通市场门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黄河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黄河桥头高炮广告破损,非机动车停放无序等问题进行整治。
3.对淮海西路沿线区域非机动车停放无序,勤政路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清江商场拱门占道促销等问题进行整治。
4.对淮海东路新亚商城前占道促销,新亚、乐天玛特附近水果摊点、烧烤摊点占道经营,星雨华府售楼处东侧雅戈尔店招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治。
5.对水渡口大道、翔宇大道路口商贩占道经营,弘辉首馥工地围挡不全,香格里拉美的空调门面房悬挂条幅,和达雅苑前行道树悬挂促销条幅,浩源汽配城广告布破损,东侧待建工地内积存垃圾,丰球白鹭湖庄园广告破损,售楼处东侧待建工地积存垃圾等问题进行整治。
6.对健康东路、圩北路口流动摊点占道,小温水果店面外溢,西侧门面房前乱堆放等问题进行整治。
7.全面整治大运河广场、美食一条街、体育馆、体校、迎宾馆、交通宾馆、昆仑饭店、天地缘酒店、旅居宾馆、动物园等周边环境卫生。4月底前
1清河区政府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
市里运河办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8.对香格里拉小区、清河新区管委会、红星美凯龙等建筑群实施亮化工程。维修新华书店、南方大厦、淮安迎宾馆、北大院高层建筑群、市政府办公楼、文广局办公楼、经贸大厦、工商银行、五星电器等建筑物亮化设施,提升中国银行总部、金马双子座2栋、农机公司大楼、天明教育集团、教育局综合楼、金鼎假日、中意服饰等建筑物亮化设施,新建中国银行、银监局、农村信合、中国人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等建筑物亮化。新建亮化附小天桥、中天虹桥两栋高层以及对钵池山公园、中国电信大楼亮化效果进一步改造提升。
9.对淮海北路,淮海东西路(人民路—万达广场),健康东西路(水渡口广场—北京路),北京南北路(运河桥—黄河桥)户外广告及店招牌实施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及拆墙透绿,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及出新。对各类邮政报亭、公交站台,供电、有线、电信、邮政等交换箱进一步规范设置和美化。对钵池山公园、水渡口广场周边万达建筑群、中国电信大楼等标志性建筑进一步美化提升。
10.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2清浦区政府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
市里运河办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1.对北京南路沿线区域众城名府海信拱门占道,北京南路一院分院西侧对面工地围挡不全,广告破损,延安路口东北角疏导点无序,清浦大桥西北侧门面房店面外溢,恒大名都西侧对面工地部分无围挡,围挡广告破损,京河湾待建工地围挡破损,柯山路以南路牙积土,路面渣土污染,现代国际新城围挡广告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治。
2.对淮海南路沿线区域沿河路口疏导点无序、西北角工地围挡不全,天润和府广告破损,淮海南路四季金辉广告破损,四季金辉东侧工地无围挡,柯山路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大运河桥南侧多家商户店面外溢,海润广场广告条幅破损,清江人家拱门占道,联盛广场对面工地围挡广告破损,淮兴大厦(二院斜对面)广告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治。
3.对枚乘路沿线至淮海南路段建筑垃圾乱倒问题进行整治。
4.对文庙建筑群、高速公路淮安南出入口、月季花园、楚秀园、苏皖边区旧址等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净化整治。4月底前
2清浦区政府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
市里运河办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5.对淮海南路、北京南北路(运河桥—淮安南入口)、枚乘路户外广告及店招牌进行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及拆墙透绿,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及出新。对各类邮政报亭、公交站台,供电、有线、电信、邮政等交换箱进一步规范设置和美化。
6.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3淮阴区政府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旅游局
市规划局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1.对黄河路沿线,淮阴宾馆、樱花园、东方母爱公园等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净化整治。4月底前
2.完成西互通周边绿化工作,绿化景观进一步提升。5月底前
3.拆除西互通50米范围内的零星建筑,出新改造黄河路沿线两侧建筑,整治周边环境。8月底前
4.对淮安西出入口建(构)筑物进行美化亮化提升,新建古黄河桥以北至火车站等新老建筑30余栋亮化设施。对黄河路沿线户外广告及店招牌进行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及拆墙透绿,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及出新。对各类邮政报亭、公交站台,供电、有线、电信、邮政等交换箱进一步规范设置和美化。
5.区管道路交管设施建设和完善。
6.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4淮安区政府市城管局
市旅游局
市规划局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
1.对周恩来纪念馆及广场、淮安府署及漕运广场、比赛场馆、淮安宾馆周边,翔宇大道、东西门大街、永怀路沿线进行净化整治。4月底前
2.对周恩来纪念馆及广场、淮安府署及漕运广场进行亮化提升,对永怀路沿线景观带实施夜景亮化。
3.对周恩来纪念馆及广场、淮安府署及漕运广场、比赛场馆、淮安宾馆周边,翔宇大道、东西门大街、永怀路沿线户外广告及店招牌进行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及拆墙透绿,对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及出新,对公交站台规范设置和美化。
4.区管道路交管设施建设和完善。
5.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市规划局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1.对翔宇大道枚皋路交叉口工地围挡破损,枚乘路两侧建筑垃圾乱倒,工学院、商校等地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进行整治。4月底前
2.完成开发区高速出入口周边绿化提升工作。5月底前
3.围绕翔宇大道、韩泰路、合肥路、南京路、广州路、飞耀路、鸿海路七个交叉路口,对沿线15栋建筑实施亮化提升维护。
4.对开发区出入口实施美化、亮化提升,对水渡口大道(水渡口广场—开元国际大酒店),迎宾大道(翔宇大道—开发区出入口)户外广告及店招牌进行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及拆墙透绿,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及出新。对各类邮政报亭、公交站台,供电、有线、电信、邮政等交换箱进一步规范设置和美化。
5.对翔宇大道、水渡口大道、迎宾大道沿线,神旺大酒店周边进行净化整治。
6.区管道路交管设施建设和完善。
7.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6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体育局
各相关楼宇产权单位1.对奥体中心、四馆周边,翔宇大道、枚皋路沿线进行净化整治。4月底前
2.对森林公园、枚皋路、体育中心周边绿化带实施亮化提升,对绿地、中南世纪城小区沿线建筑群进行夜景亮化。
3.对奥体中心、四馆及其他高层建筑、森林公园周边,绿地、中南世纪城小区沿线建筑群实施美化绿化提升,翔宇大道(水渡口广场—楚州大道)、枚皋路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及建筑立面出新。
4.区管道路交管设施建设和完善。
5.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7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1.审查市区夜景亮化、街景美化方案;大运河文化广场及周边设施的美化、亮化提升出新;统筹指导市区夜景亮化、街景美化工作,推进亮化设施建设、改造、维护提升,同步推进建(构)筑立面出新、城市家具整修出新、户外广告与店招牌整治、拆墙透绿等街景美化工作;对各区(管委会)进行净化工作指导与考核,确保比赛场馆、驻地沿线道路干净整洁。
2.负责北京路等主干道沿线城市店招牌、垃圾箱、建筑立面、导示牌、广告等整治出新方案设计。
3.拆除北京路南入口段5处高炮广告。
4.负责市管道路两侧秩序整治等工作。4—7月
8城市家具产权单位市城管局负责按照市统一要求和各区具体安排,做好本单位城市家具整修出新及其所需经费筹集。7月底前
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清河区政府
清浦区政府
市城管局
市财政局1.指导各区(管委会)编制绿化方案并实施。牵头负责淮安南出入口及市花大道绿化工作。5月底前
2.钵池山公园夜景亮化改造提升,做好其直接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美化工作。
3.将景观照明设施全部纳入市城市景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协助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等工作。
4.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及扬尘防治工作。
5.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4—7月
10市里运河办市城管局1.牵头负责里运河(人民桥至北门桥段)11座跨河桥梁的“四化”方案;实施越秀桥、承德桥、清隆桥“四化”工程。
2.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7月底前
11市规划局市城管局按照城市识别系统建设要求,及时确定“四化”工程中主色调、天际线等,指导市容环境综合整治。7月底前
12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主城区主要干道交通信号灯完善,电子警察与交通标志安装,交通标线施划和区管道路交管设施的行业指导。
2.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工作。
3.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7月底前
13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1.做好有轨电车施工现场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更新美化陈旧破损公交站台。
2.完成增加标识标牌国际化语言中期任务。7月底前
14市财政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和资金调度。7月底前
15市国联集团市城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文件和纪要要求筹集项目建设经费。7月底前
淮政办发(2014)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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