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2011年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2011年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科教创业园区)、徐圩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拟定的《连云港市2011年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连云港市2011年突出环境问题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2011年3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制环境违法案件多发势头,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园区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指环境质量较差、治污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违法案件多发、环境矛盾纠纷较多、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以及各类工业园区。

(二)重点行业、企业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指造纸、化工、酿造和涉及重金属排放等行业,以及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执行、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落实、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指污水处理厂在雨污分流、污水接管、运行管理、达标排放、污泥安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主要指带有一定普遍性或典型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重点关注、久拖未决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分解落实任务,保障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和改善园区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治污合力。各县区政府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市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衔接,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准入指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切实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要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配套、运行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公安局要强化公共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噪声管理。市安监局要重点做好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沟通、协调和督查工作。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要重点做好第三产业环境信访工作。市监察局要严肃查处整治工作不力、不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其它部门也要根据工作职责,全力配合开展好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对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依法取缔关闭;对未经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停建;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依法限期改正;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必须行政处罚到位;对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区,一律暂停审批该县区除污染防治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干扰阻碍环境执法、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制订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着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长效管理办法;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环境诉求的渠道。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1年3月至4月15日)。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在省环保厅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见附件2)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自查工作。各县区要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排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于4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市环保局。

(二)整治阶段(2011年5月至10月15日)。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集中整治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查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市环保局。

(三)督查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市政府将组织督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县区和园区实施区域限批。

(四)考核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市政府将组织考核整改情况,表彰整改成效较好的县区和部门,通报批评整改成效较差的县区和部门,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1.市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省环保厅通报的连云港市突出环境问题一览表

附件1

市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徐开信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杜宇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书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龚建华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优化办

副主任

秦国臣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炳慧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刘大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公方才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王加伟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洪潮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树成旺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辉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司彦博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陈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牵头协调解决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具体做好日常推进事务。

附件2

省环保厅通报的连云港市突出环境问题一览表

序号

所属行政区域

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区、行业或企业名称

主要问题或违法现象

1

市直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脱硫设施弄虚作假,设施停运后中控室仍显示较高的脱硫效率

2

市直

连云港金兆水务有限公司大浦污水处理厂

管网建设滞后,进水浓度严重偏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3

市直

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

管网建设滞后,进水浓度严重偏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4

赣榆县

塑料粒子加工废气、废水污染

从事塑料颗粒非法加工企业较多,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废水、废气污染严重,长期超标排放,群众信访投诉多

5

赣榆县

江苏中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化池菌种不足,产生的污泥偏少

6

赣榆县

连云港江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污染严重

7

赣榆县

赣榆县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洗砂车间,废水超标排放

8

赣榆县

赣榆县殷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运行

9

赣榆县

赣榆县金源水务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污水超标排放,抽取地下水稀释排放污水;未按要求安全处置污泥

10

赣榆县

赣榆县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设计进水COD500mg/L,实际进水COD1500-7000mg/L,严重超标准超能力接纳工业废水,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

11

赣榆县

赣榆县汉城硅制品厂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洗砂车间,废水超标排放

12

东海县

塑料粒子加工废气、废水污染

从事塑料颗粒非法加工企业较多,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废水、废气污染严重,长期超标排放,群众信访投诉多

13

东海县

东海县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酒精生产线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运行,超标排放

14

东海县

东海县泰和乙醇有限公司

酒精生产线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运行,超标排放

15

东海县

连云港恒润化工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信访投诉多

16

灌云县

灌云县华成纸业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卫生纸生产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设施简陋,生化池无活性污泥并未曝气,排污口设置不规范,厂区南侧污水塘内存有大量麦草制浆的黑液

17

灌云县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

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设计处理能力1万吨/日,目前实际处理量0.22万吨/日

18

灌云县

江苏法科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而距该公司生产车间北约200米处有居民小区

19

灌南县

灌南县

近两年信访投诉不断,信访量居高不下

20

灌南县

连云港市百顺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厂区管理混乱,雨污、清污不分,锅炉除尘设施老化,运行不正常,废气超标排放,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西侧厂房

21

灌南县

连云港双明电源有限公司

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距厂北侧300米左右有居民点,危险废物转移不规范

22

开发区

连云港宇光科技有限公司

橡胶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严重,长期扰民

23

新浦区

新浦长城化工厂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医药中间体项目并投运

24

新浦区

连云港贝斯特化工厂

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

25

海州区

连云港市树德经贸有限公司

粉尘污染严重,长期扰民

26

连云区

连云经济开发区

园区环境基础建设严重滞后,入园企业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外排,长期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和集中供热设施至今未建成,水环境污染严重,信访投诉多

27

连云区

连云港金天地化工有限公司

治污设施建设不到位,未经环保核准擅自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28

连云区

连云港吉连织造有限公司

烟尘、噪声污染严重,长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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