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产业转型、生态创建、民生改善及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循环发展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拟定了《南京市关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调整能源结构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见附件1、2,简称“1+2”文件),现将“1+2”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南京市关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产业转型、民生改善及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

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投资结构、能源结构、消费结构,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发展、生态和谐、社会公平协调统一,子孙后代代际公平、永续发展的独具魅力绿色都市和美丽中国示范城市。

——发展模式可持续。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模式常态化,经济增长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质量效益。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0%,省级以上开发区占全市GDP比重超过50%,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0亿元,90%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资源利用可持续。资源和能源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全面提升,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综合能耗大幅降低;土地、水等资源利用高效。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低于0.45吨标煤,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二五”末提高15%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比重超过6%,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8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降低30%以上。

——生态环境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环境优美宜居,生态质量大幅改善;灰霾天数明显减少,水环境功能明显提升;居民生活、餐厨等各类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0%左右。

——社会和谐可持续。社会和谐公平,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主城人口规模基本稳定,人口素质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市民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品牌特色更加鲜明。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5:1以内,公交分担率达到60%以上,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重超过30%,市民幸福指数超过90分。

二、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转型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进一步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坚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坚持高端发展导向,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加快工业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都市型农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实现由工业主导型向服务经济主导型转变。

2.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为支撑,整合要素资源,聚焦关键重点,着力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展创新型经济。

3.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支撑未来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4.适当延长电子信息、石化、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提高附加值,提高竞争力,推动产业向集群化发展、优质化转型。

(二)大力推动园区转型,优化产业布局

1.从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着眼,推进园区从资源集聚、要素集中向产业集聚、功能转型转变,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产业分工明确、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2.按照资源循环利用、规模经济效益、专业化分工原则,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南京化工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麒麟科创园、溧水经济开发区等一批园区合理规划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生态产业网络。

3.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园区政策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和承载作用,放大开发园区平台功能,使之成为全市承载产业发展的高效载体、招商引资的通用平台。

(三)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空间功能再造

1.按照“一城三区”总体布局和城中、东南、西南、江北和南部五大片区布局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综合承载能力建设,提高主城承载能力。加快完善东山、仙林、江北等副城功能,加快龙潭、汤山、禄口、板桥、永阳、白马等新城及新市镇建设,推进主城区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2.结合十大功能板块及软件谷、无线谷、液晶谷、生物医药谷、智能电网谷等产业布局,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城市功能布局与产业布局紧密衔接。

3.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发挥城镇带动作用,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转移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贯彻落实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江北新区规划建设,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的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基地。

(四)改变企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

采取倒逼机制,全面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的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对“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力度,依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改造和提升一批污染大、能耗高、效益差的工业企业,推动“关停并转迁”向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进企业升级转变。

(五)更新居民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

以“绿色青奥”为契机,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崇尚自然、追求健康、注重环保。加快培育绿色市场,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选择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注重节约资源和能源,注重对废弃物的处置,遏制奢侈消费、过度消费和浪费行为,实现可持续消费。

三、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六)合理控制能源消费

1.区分产业、行业和功能园区,建立能源分配配额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15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00万吨标准煤左右。

2.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和产品能耗限额及准入标准,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能源使用关,努力把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5吨标煤以下。

3.严控原煤使用总量,压减燃煤。今后三年内,全市将不再批准新建增加煤炭用量的项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240万吨以内。

4.结合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探索与电价结合方式,大力推广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生物质能等优质清洁能源,切实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

(七)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1.严格土地资源管理。加快推进实施《南京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科学设置项目用地供应门槛,提高用地集约化水平。建立差别化土地供应体系,禁止对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2.严格水资源管理。以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突出需水管理和用水过程监控,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效率考核,严格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3.加快形成资源要素科学配置、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运用价费、财政等经济手段,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八)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抓好石化、钢铁、电力等资源能源消耗大的重点行业,在生产制造全过程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实现物质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循环利用和废弃物高效利用,促进企业循环生产。

2.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和产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产业间循环链接、共生耦合,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产业体系。

3.促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以产生量大的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产业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尤其是提高粉煤灰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

4.鼓励企业开展以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办公信息设备产品为重点的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促进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

(九)推动低碳示范建设

发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低碳经济试点单位的带动作用,选择和培育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示范作用明显、体现南京特点的低碳企业、低碳园区,引导和带动低碳经济发展。推动河西新城等绿色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打造低碳生活理念及行为特征的绿色社区,提倡对现代科学低碳技术的运用,提升社区服务主体的科技水平及居民生活质量,并通过绿色社区示范引导市民进行低碳生活和消费。

四、打造优美宜居和代际公平的生态环境

(十)加大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1.深入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全面推进郊野公园、森林公园以及生态隔离带、生态廊道控制建设,改善生态空间结构,提升生态功能。重点建成明外廓百里风光带等“一园四带五片一百个小游园”和绕城公路、绕越公路、进出城干道等绿色通道,构建以主城为中心向郊县辐射、分布均匀、特色显著的郊野公园网络体系,建成水绿相依、城林交融的国家生态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2.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以主要生态功能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为基础,严守“生态红线”,着力保护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生态功能区。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巩固矿山宕口整治效果,严格保护集中生态绿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提高市民生产和生活舒适度。

(十一)开展生态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1.实施清水行动计划。以整治城市河道黑臭和营造河道优美环境为重点,整合水务资源,理顺污水处理建设、管理主体关系,切实改善水环境。重点扩建主城和郊区中心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继续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城区、镇街全覆盖。

2.实施蓝天行动计划。以控制灰霾天气为重点,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实施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等,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3.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做好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有效对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江南、江北静脉产业园,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十二)注重涵养生态,建设美丽乡村

1.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做好农村新社区和特色保留村的规划建设工作,优化新市镇产业功能区、集中居住区、商贸服务区、生态涵养区等空间功能布局。

2.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新市镇,推进江宁谷里—横溪、高淳桠溪—漆桥、浦口汤泉—老山、六合竹镇—金牛湖、溧水白马—无想山等五个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配套齐全、具有地域特点和乡村特色的新社区,使现代城市和美丽乡村和谐相融、都市景观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

3.完善以农村生态功能区为主的生态补偿制度,开展各类生态保护区修复、重建,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增加农村土壤碳贮存,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碳汇功能。

五、构建公平和谐、幸福稳定的社会体系

(十三)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治理,优化城市管理职能,理顺城管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打造秩序优良、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的城管品牌。

2.实施绿色交通行动。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改善公交网络,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加快换乘枢纽建设,大力改善地面交通间、轨道交通间、轨道和地面间公交换乘条件,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完善中心商业街区的慢行交通系统环境和大型居住区、大型购物中心的慢行交通条件,推进慢行交通系统联网成片,推广公共自行车。

3.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强新区绿色规划,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各级政府应将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年度老旧小区整治出新计划。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制度。

(十四)加强民生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大力鼓励和扶持创业,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创业机会,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2.以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为收入重点人群,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3.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加快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4.深入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计划”,多渠道、多手段满足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需求。

5.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自治,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十五)优化人口布局,提高人口素质

1.根据经济发展对人口的需求和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实现人口结构优化。建立主城区人口规模基本稳定、新城和新兴产业区人口比重有序增加、生态涵养区人口合理集聚引导政策。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新城、新市镇、新社区转移。鼓励农民由个体进城务工向家庭式迁居城镇转变,促进农民家庭融入城市社区。推动人口城乡互动,鼓励城市人口参与农村地区的开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发展。

2.科学制定提高人口素质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推进科学普及,加快职业教育的转型创新,全面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把人口存量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增量优势。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建立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群的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

(十六)塑造城市品牌,培育绿色文化氛围

1.加强绿色文化宣传。以“世界水日”、“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为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建一批绿色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2.传承发扬历史文脉。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紫线管理规定和古城保护强制性规定。坚守人文环境,坚持保护与利用、改造与复兴的方针,保护传承好六朝文化、明朝文化和民国文化。实施民国建筑保护和整理工作,推进以南京云锦、南京金箔、金陵剪纸、秦淮灯彩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传承传统工艺文化。

3.塑造城市品牌。加快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剧院等建设,推动城市标志性建筑、广场、雕塑等建设,打造创新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的城市文化活动品牌,增强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南京文化精品,树立社会新风尚,彰显南京古都文化、艺术韵味和个性魅力,实现古都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

六、健全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总体目标,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项落实,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八)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人才环境、法制环境、科技环境和文化环境等,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评价考核机制,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资源与环境成本核算及影响评价,并结合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任务,对责任主体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十九)扩大社会参与。全面发动、精心组织,以丰富多样的组织形式,组织和推动在宁各单位和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推动可持续发展,发挥南京丰富的资源禀赋优势,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加强可持续发展教育,加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营造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良好氛围。

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行动计划,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南京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

2.南京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附件1

南京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根据国家、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规划以及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为原则,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初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资源产出指标: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以上;

——资源消耗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吨标煤以下,用水量下降到45亿立方米以下,建设用地占用降低30%以上;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50%左右;

——污染物和废弃物排放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

1.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落实具体推进举措,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支持企业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建设,鼓励和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个领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组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石化、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到2015年,全市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基本达到清洁生产企业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推进资源高效利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科学设置项目用地供应门槛,建立差别化土地供应体系,禁止对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节约利用水资源。建立市、区、重点取水户三级用水总量控制系统,强化区域供水总量控制。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资源保护,加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河道,促进水生态良性循环。综合利用产业废弃物资源。以产生量大的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等为重点,大力促进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利用水平,培育一批资源整合利用骨干企业,建成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在石化、建材和塑料再生等行业,鼓励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能;在食品加工、纺织、建材等行业,鼓励水资源梯级利用。到2015年,实现粉煤灰综合利用产值达到150亿元,实现粉煤灰和脱硫石膏利用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3.鼓励开展再制造。依托江南、江北静脉产业园以及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鼓励企业重点开展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办公信息设备产品再制造,探索航空发动机、汽轮机再制造,推进废旧轮胎翻新,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积极组织申报再制造示范企业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试点,促进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投促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二)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1.推进循环型农业发展。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应用循环经济技术,拓展农业循环产业链,推广“种养加、农贸工”一体化、循环化的复合型农业模式。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观光等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提升农业生态、经济、文化等附加价值功能。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着力引入生态园区建设理念,全面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农、林、渔业及其延伸农产品之间的产业共生体系。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各区政府)

2.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石化、钢铁、电力等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鼓励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由注重资源集聚、要素集中向注重产业定位、功能承接转变,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共生耦合循环型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能源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工业过程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所有国家级园区和60%以上的省级开发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循环型服务业发展。以资源能源消耗大的零售批发、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物流业为重点,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大力发展为循环经济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新兴产业,培育扶持一批提供资源节约、废弃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性服务企业,促进专业性循环经济服务机构与企业和园区生产流程的有效对接。鼓励零售批发企业对废弃包装物等分类回收。鼓励培训、认证、投资、咨询等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动能源合同管理服务业、生态物流业、环境服务业、循环经济科技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委)

4.推进产业间循环复合。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产业、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高效有机肥产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循环链接,形成无废高效的跨企业、跨农户循环经济联合体,构建粮、菜、畜、加工、物流、旅游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重点培育推广上农下渔模式、工农业复合型模式等,提升产业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经信委)

(三)大力推动园区循环型发展

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开展园区布局总体设计优化或对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调整,完善不同功能区,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发挥要素集聚效益。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园区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考虑园区环境承载力和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园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构建循环产业链。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关键项目,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效益。促进基础设施绿色化。加大对园区内物流、供水、供电、照明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实行污染集中治理,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到2015年,力争全市所有国家级开发区和6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任务,培育和创建2—3个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

1.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仓储、集散、加工利用、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构建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体系。促进回收与利用有机衔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做好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有效对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扩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加快建设江南、江北静脉产业园,以机电设备、家电、橡胶等重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为重点,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到2015年,在全市建成2个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升“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2.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推动建立规范的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机制为重点,逐步建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发挥江宁区省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区县示范作用,加快先进模式和经验推广,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对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实行许可或备案制,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3.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强新区绿色规划,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将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年度老旧小区整治出新计划。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制度,对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同步设计安装水、电、气分类计量装置。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共享、分析和利用。到2015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500万平方米,4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完成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市级机关管理局、各区政府)

4.实施绿色交通行动。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改善公交网络,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加快换乘枢纽建设,大力改善地面交通间、轨道交通间、轨道和地面间公交换乘条件,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智能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和共享交换平台和智能交通管理、智能公交调度、出行诱导服务等应用系统,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人、车、路之间的智能化、信息化联系,提高通行效率。推行绿色交通管理模式。严格汽车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检测和维护制度,加速淘汰污染严重的石化能源车辆和高耗能的老旧车辆,确保机动车排放符合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5.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发挥政府导向作用与示范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的绿色产品的比例。倡导绿色消费。在公众、政府和企业等各个层面,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生态消费的宣传,推行绿色消费模式,培养公众自觉的节能、节水和垃圾分类意识等绿色消费习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创造条件。倡导居民使用具有环保标识的绿色产品,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节水器具和资源再生产品,减少消费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培养绿色消费意识与绿色消费需求,引导公民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可持续消费理念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和加强推进机制,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到实处,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二)推进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和重点推进示范工程,努力建设5个循环经济示范乡镇(园区),培育2—3个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2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培育1—2个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3个省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示范区、5个废旧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区、20家左右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2家再制造示范企业。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资源产出率等主要指标的分析评估和绩效考核,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全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循环经济发展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到具体的区(开发区)、企业、项目(工程),明确时间进度,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措施到位。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和监督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完善政策体系。完善投融资政策,强化固定资产投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可研报告和申请报告中要增加循环经济专项章节。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企业以及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支持循环链条紧密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支持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累进加价、税收优惠、加速折旧等税费政策,鼓励城市居民节电、节气、节水,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发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在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加大对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可回收利用材料处理技术、再制造技术、“零排放”技术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示范。支持在企业和有关单位建立相关研发机构。建立循环经济技术评定推广机制。

附件2

南京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调整能源结构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全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5年,全市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是:

——严格控能降耗目标。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到0.5吨标准煤,较2011年累计下降约40%。

——全力控制煤炭消费量。通过关、改、转、控等各种措施,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减控到3240万吨。煤炭占规模以上工业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2011年的41%下降到38%,降幅约3%。

——基本保持原油需求量。通过对石油化工实行控能限额、企业技术改造等手段,原油消费量与现状基本持平。原油占规模以上工业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2011年的53%下降到50%,降幅约3%。

——增加天然气供应量。继续加快构建完善的天然气利用体系,积极引导科学合理地利用天然气,天然气消费总量较2011年翻一番,力争超过50亿立方。天然气占规模以上工业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2011年的5%提高到11%,增幅约6%。

——提高电力消费比重。加快全市电网建设,构建更加强大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的保障能力。到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60亿千瓦时,最大负荷为1080万千瓦,较2011年分别增长40%、50%。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全市能源消费量的5%,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200MW,陆上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0MW,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750万平米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的意见》(宁委发〔2012〕6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和发展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在内的六大类十一个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超过30%,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50%。(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发展。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企业的产能和规模扩大,提高行业发展的质量。不再批准新建增加煤炭用量的项目,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对化工、钢铁、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实行限产限能双控。到2015年,高耗能行业占全市规上工业的比重下降到25%左右。(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南京实际,加快淘汰钢铁、电镀、水泥、印染、化工行业等行业落后产能,制订并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三年工作计划;2014年青奥会前,全面完成列入计划的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和“三高两低”企业的整治工作。通过实施总量控制、关停或改造生活工业锅炉以及“两高一资”企业整治,实现到2015年煤炭使用量控制在3240万吨的目标。(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调整

1.加快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制定我市交通节能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循环经济实现方式,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互补,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低碳交通。(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地铁指挥部、市交通集团、市城建集团)

2.继续强化公交优先的节能方针。制定快速公交系统发展方案,促进大容量公交系统,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增加公交服务出行线路及覆盖面。加快推进有轨电车、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形成两纵两横轨道干线和三条市域快线构成的轨道骨架网络,加快轨道交通配套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地铁营运里程达250公里以上,有轨电车运营里程16.8公里。(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铁指挥部、河西指挥部、麒麟科创园)

3.积极创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鼓励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和环卫、市政、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更新、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不少于1800辆。(责任部门:市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建集团)

(三)优化提升电力能源结构

1.合理布局全市电(热)源点。适时修编全市热电联产规划,优化调整热力布局,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区域。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加快大型高参数的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技术改造,推广长输热网技术,扩大供热半径,提高输热能力。统筹资源,促进综合利用,启动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燃煤火电机组整合整治。加快推进列入计划的燃煤火电机组关停整合和气化改造工作;鼓励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至2015年,完成列入计划的12家电力企业的燃煤机组关停和改造。(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南京供电公司,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发电企业)

3.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提高电网受电能力和供应可靠性。扩大外电输入,减少本地电煤用量。鼓励和支持供电公司采用电网智能调度、智能化变电站和智能化设备的关键技术,加快推进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互动化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吸纳新能源电力的能力。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站、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南京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四)加大天然气利用

1.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外协合作。建立政府和企业的互联互动机制,多渠道争取增量气源指标,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推进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提高保障供应能力;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运作,加快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至2015年,全市全社会天然气消费量比2011年翻一番。(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

2.试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在能源需求强度高的大型楼宇、公共建筑等负荷中心试点使用冷热电三联供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提高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力争建成投运3—5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相关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各投资集团)

3.加快天然气在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合理规划全市CNG/LNG加气站的布局,加快CNG/LNG加气站建设,鼓励条件允许的加油站改建为油气混合站,鼓励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搅拌车等社会车辆加装CNG/LNG系统,推进水上船用LNG加气站的规划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加气站建设、社会车辆油改气的配套支持和管理政策。(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

(五)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1.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实施国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重点选择具备安装条件的学校、医院、政府机关、企业利用工业厂房、研发大楼、公共设施等建设自用型光伏电站;鼓励和支持屋顶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适宜建设光伏电站的大型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新建建筑,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益性建筑和公共设施,应当积极采用与建筑工程进行同步设计、施工的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同步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至2015年,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总规模争取达到200兆瓦。(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机关管理局,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投资集团)

2.太阳能光热、水源地源热泵建筑应用。继续保持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地泵系统建设应用的增长势头,鼓励支持太阳能热利用技术与地源热泵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在全市范围内,低层、多层居住建筑设计应用屋顶镶嵌式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高层居住建筑优先应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着力在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污水源热泵等关键技术要点进行研究,逐步建设应用示范项目。到2015年,累计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750万平米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委、市科委)

3.太阳能路灯照明示范应用。加快推广太阳能光电照明系统在城市道路、亮化工程和交通智能设施中的推广应用。制定新建小区太阳能路灯照明实施计划,在新建小区推广太阳能路灯照明,实施1-2个小区的太阳能路灯照明。加大旅游项目开发与新能源应用相结合工作,选择合适的旅游景点、风景区等规划建设太阳能路灯、太阳能集中供热、小型风机等新能源应用项目。(责任部门: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财政局)

4.内陆风电开发利用。充分开发利用我市山地风力资源,做好项目规划,积极引进大型能源企业在我市六合、江宁、浦口的内陆山地建设低风速内陆风电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华能电力150兆瓦六合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力争2013年底前开工建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南京供电公司)

5.生物质能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江南、江北垃圾发电项目建设;依托国家、省市各级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大力推动农村生物质综合利用;突出推广太阳能供热和沼气利用,支持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中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池为纽带的各类能源生态模式工程;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重点建设1-2个农村新能源利用示范点,每个农业主导区县建设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全新增30个畜禽养殖场粪便沼气工程。(责任部门:市农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推进计划,加强协同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市发改委作为能源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工作。市统计部门要扎实做好能源统计等基础工作,及时提供统计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和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政策引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清洁能源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利用各级环境治理、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节能技术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科技进步与创新等工作。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能源结构调整的投入机制。

(三)加强项目管理。对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核、土地使用、资金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加强指导服务。切实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把建筑节能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关,不符合能源政策规定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全市控能降煤工作的总体部署,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能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全市地名管理体制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