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乌海政办发〔2012〕6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2〕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7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性。住户调查主要反映居民收入和支出状况,同时还提供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多年来住户调查提供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支数据,无法提供全体居民收支数据,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全体居民的收支状况,更好的满足城乡发展和改善分配收入格局等工作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12年7月开始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这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希望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增强责任心,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认真执行方案,明确任务,确保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设计的《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的总体方案》确定的小区和样本开展调查工作,以确保样本对全市、各区城乡居民收入的代表性,按照内蒙调查总队和乌海调查队工作步骤要求,指导各区统计局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全力完成各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办发〔2012〕72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2〕22号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这次调查工作。各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协调三区统计局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四、落实经费,确保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顺利进行。这次国家统计局抽选的各调查小区及内蒙调查总队抽取的调查户,比原来的数量明显增加,工作量翻番,从2012年7月10日开始核实小区,绘制小区图,入户摸底清查、开户、记账等工作,10月底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区要根据区统计局这次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调查做出的预算,尽快拨付调查经费,快速启动工作。今后要将城乡住户收入调查列入各区每年的年度财政预算10万元,为各区统计局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以确保城乡居民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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