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5〕64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5〕64号

乐都区、平安县、化隆县、循化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度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度重大项目廉政专项

审计监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部分重大项目的廉政专项审计监察,现就开展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对部分重大项目的廉政专项审计监察,督促各相关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项目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程跟踪、重点监管、风险防控,杜绝重大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努力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

二、项目名称

市政府确定的“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乐都区和平安县土地储备三个重大项目为2015年度廉政专项审计监察项目。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主管单位是否与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签订项目廉政目标责任书,重点岗位相关责任人做出廉洁自律承诺情况。

(二)重点检查主管单位是否加强对本单位相关科室、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指导各相关单位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情况,指导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重点检查重大项目建设中应该公开的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相关资料是否公开。

(四)重点检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活动是否合法规范。

(五)重点检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是否合法。

(六)重点检查是否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违纪违规以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

(七)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进行专项审计监察。

(八)受理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源配置等市场经济活动及挪用、截留、私吞项目资金和违规收费、行贿受贿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

(九)受理和处理其他相关投诉、举报以及行政问责。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

(二)方法和步骤:

1、市监察局负责对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落实重大项目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审计监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市财政局负责通过统一聘请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市审计局负责监管第三方审计机构参与重大项目审计监督的具体事宜。

2、对市政府确定开展廉政专项审计监察的重大项目,在进驻前一周下发廉政检查通知书,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3、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查阅资料、账务,集中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查验、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廉政监督检查工作。

4、以发现违纪违规线索为目的,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和重要环节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监察。

5、市监察局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采取约谈、提醒谈话、下发行政监察建议书和《问责事项交办函》等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6、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线索及时移交审计部门查处。发现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市监察机关,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进行问责调查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7、实行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监察、审计部门报告。市监察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项审计监察结束后按要求向市政府提交审计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领导要切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抓好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工作的意义,落实单位抓项目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把重大工程廉政建设与工程质量、安全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检查,抓住关键环节,狠抓措施落实,保证监督到位。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全力配合开展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根据《海东市重大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办法(暂行)》《海东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问责办法(暂行)》的要求,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项目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三)强化管理责任。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建设廉政建设,建立工程廉政检查、教育谈话和报告等制度,及时签订目标责任书,让相关责任人做出廉政承诺,落实好廉政目标考核责任制,督促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刚性约束,正确行使权力,抓好重大项目廉政建设。重大项目廉政专项审计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借监督检查工作之便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理好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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