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农村饮水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农村饮水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1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为重点,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1.5亿元,新建各类农村饮水工程234处,解决了30.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2011年市政府下达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圆满完成2011年度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且集中供水发展有力、乡镇水务一体化落实到位、饮水项目管理规范的凤翔县、千阳县、陇县、眉县、扶风县、金台区等6个农村饮水工作先进县区和工作到位、保障有力的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等3个农村饮水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和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它县区和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2012年是我市实现跨越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抢抓中省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抓好工程实施,切实加强运行管理,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全市地名管理体制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