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宝政办发 〔201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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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实主动公开内容
1.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信息。
2.加强对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公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审批结果的公开力度,逐步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3.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公开。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坚持主动作为,加大对产业政策、项目政策、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工作进展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用地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4.逐步开展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重大事项等政府信息的解读服务,编写相关配套解读材料,方便公众知晓、理解政府信息。
5.继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公共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逐步建立数据查询库。
二、加大处理依申请公开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拓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公开服务。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
2.加强保密审查、协调会商机制,促进相关工作信息共享,提高答复质量。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只涉及本部门的按规定及时答复;对申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确保答复口径统一;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提高答复质量。
3.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热点和焦点,研究加强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和公开方式。依托各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方便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扎实推进各类公开主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1.不断强化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在带头做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对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市政府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指导、监督、考核、管理所属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现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
2.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各行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各乡镇政府应当重点公开8类政府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市各乡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各乡镇要借助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拓展和优化公开渠道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平台建设,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搜索引擎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完善市长、县区长和部门领导信箱、网上调查和在线交流互动等栏目的有效运行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2.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推进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
3.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充分运用“信息入村”、“新农合”等已建成的信息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建立并扩大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完善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设“网上访谈”系统,定期邀请市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参加网上访谈活动。
五、加大考核检查工作力度
1.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重点考评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互动情况、公开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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