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抑中心城区蔬菜价格的通告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抑中心城区蔬菜价格的通告

汉政发〔2010〕45号

今年以来,受持续高温、洪涝灾害、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确保中心城区蔬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0〕44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平抑中心城区蔬菜价格。

一、对5个蔬菜品种实行平价销售。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18日,中心城区桃心岛超市、华润万家超市、华盛超市、佳福超市、民生家乐、伴友超市销售的土豆、洋葱、包心菜、西红柿、黄瓜5个品种实行平价销售,敞开供应,市政府从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二、开放蔬菜直销早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每天早上9点前开放10个蔬菜直销早市,具体市场为:伞铺街、虎桥西路(新体育场门口)、西后城、石马立交市场、东塔北路、文庙巷、袁家巷、王家巷、椰岛广场西巷、米仓路。

三、鼓励菜农发展蔬菜生产和进城直销蔬菜。2011年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补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鼓励菜农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对进入蔬菜直销早市的菜农免收一切费用,城管、交警部门对进城直销蔬菜的农用车辆畅通“绿色通道”。

四、加强蔬菜市场监管。市城管、工商、公安、商务、物价部门要会同汉台区政府加大蔬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蔬菜价格基本稳定。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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