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09〕90号
颁布日期:2009-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协助市信息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负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并维护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负责梳理本单位的行政服务事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和维护本单位的行政服务事项。

四、负责本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添加、维护、审核和校对工作。

五、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本单位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并做好上报信息的审核、登记工作。

六、负责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类栏目中收到的针对本单位咨询、投诉、建议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

七、负责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由本单位保障的相应栏目内容报送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项功能的完善和日常维护工作。

十、负责承办由市信息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考核办法

为了增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对信息员分为两类:

(一)各区县信息员;

(二)市级各部门信息员。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情况;行政业务服务事项的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情况;互动交流栏目中咨询、投诉、建议的回复情况;各单位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的保障情况及动态信息报送情况;对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等六个方面。

三、考核标准

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是否完成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的建设,分值为30分,依据完成比例,予以核减。

(二)各单位行政业务服务事项的公开情况,分值为25分,依据公开服务事项的比例,予以核减。

(三)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情况,分值为5分,按照答复的比例和及时性,予以核减。

(四)各单位互动交流栏目中咨询、投诉、建议的回复情况,分值为15分,依据答复的比例和及时性,予以核减。

(五)各单位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的保障情况及动态信息报送情况,分值为20分。

各区县每月应提供信息不少于60条,市级各部门每月应提供信息不少于20条;保障各自对应栏目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依据提供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予以核减;各单位提供的信息,经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审核,不适合公布的信息,不计入统计数量;凡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况扣5-10分。

(六)对信息的维护情况,分值为5分。如监测到信息没有及时维护的情况,发现一条扣0.5分。

四、考核方式

(一)各单位信息员按照考核内容的六个方面进行分类统计,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市信息办。

(二)市信息办对各单位信息员上报信息数量核实后,统计得分,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通报。

(三)年终综合累计得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通报。

五、奖励办法

年终评选出区县优秀信息员2名,市级部门优秀信息员10名,予以表彰。

本办法由铜川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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