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1〕18号
颁布日期:2011-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延安市2011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1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市委三届十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审慎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2011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具体工作任务是:

1、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不断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提高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水平;认真落实中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完成价格监测任务;建立价格指数统计县区重要价格指数涨幅通报制度;加强县区价格监测工作指导,规范档案管理,健全价格监测机构,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2、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广泛搜集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充分运用价格监测和分析成果,及时发现、跟踪、报告、预警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提出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建议;在完成《延安市价格信息网》改版的基础上,确保价格信息发布的全面性、系统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加强价调基金工作。拓展征收领域,突破征收难点,特别要加大对中省驻延单位、企业的征收,为调控市场价格提供财力、物力保障;督促落实恢复煤炭生产的县足额开征煤炭价调基金;投放一定数量的价调基金,支持副食品生产基地和市场建设。

4、积极开展价格舆论宣传。高度重视价格舆论宣传工作,主动与党委宣传部门、各主流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做好全市价格舆论宣传的指导,建立全市物价系统宣传工作通报制度;完善市、县区宣传工作联动机制和新闻发布制度;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宣传栏目,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稳定社会预期。

5、切实规范民生价格。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收费,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加大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价格支持力度,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维护养殖户利益;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认真落实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改革。

6、整顿规范价格行为。实施收费许可证档案管理,继续做好收费年审、换证和统计工作;着力做好化肥、粮食收购、交通运输、成品油、天然气、水、医药价格和环保、工商等涉企收费及教育收费、银行收费等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处理工作,建立价格部门与法院实施价格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工作联系制度;强化基层价格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强力规范价格执法行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价格社会监督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8、审慎推进价格改革。根据经济运行和价格形势变化,按照“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的原则,妥善把握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力度和节奏。适时理顺CNG天然气价格,合理安排销售价格;适时理顺供水价格矛盾;配合省局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配合省局重新核定公路客运票价,规范汽车维修行业收费行为;启动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用水加价试点工作,为全市水价改革总结经验。

9、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实现政府定价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从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使定价工作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建立群众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与物价指数联动补贴机制,主要用于在政府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时,对市场适时进行价格差价的补贴;建立政府调价与价格指数挂钩亏损补贴机制,主要用于当价格指数超过规定比率时,停止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造成经营者亏损的补贴;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10、推进价格法制建设。积极配合中省做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陕西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工作;出台《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关于审定市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意见》;修订《延安市定调价工作规程》;拟定《延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初步修改意见;编制《延安市定期成本监审目录》。

11、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加强与新增调查点的工作联系,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完成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的分析上报及烟叶生产成本和烟农种烟收益等情况的调查工作任务。以《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编制《延安市定期成本监审目录》,完成各项成本监审任务;尝试在成本监审工作中逐步引入专家评审制度,不断提高成本监审质量和水平;规范成本监审案卷制作工作,提高成本监审案卷质量;建立成本监审内部工作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和案卷管理制度,开展案卷质量评比活动;加强市、县区成本队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成本调查与监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2、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认证中心创建工作,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精神,积极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紧紧围绕“调节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行使价格裁定”这一基本职能,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司法、服务系统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价格鉴证工作;做好“双认定”申请材料的查验、审核及转呈工作;继续落实《延安市加强价格鉴证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推行“二十字”工作方法。上半年,在黄陵县召开全市价格鉴证工作推进会议,全力推动价格鉴证工作再上新台阶。

13、加大调研和培训工作力度。深入总结过去几年的价格调研工作,切实提高今年的调研工作质量;修订《延安市物价局价格调研工作奖惩办法》;发挥价格协会的作用,对价格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组织学者开展专题或课题研究;抓好《延安物价》编辑工作。加强对全市价格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延安市物价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培训工作规划和措施。

14、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从抓学习、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抓党建、提高队伍的执行能力,抓廉政、提高队伍的拒腐能力,抓行风、提高队伍的依法治价能力四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纯、作风硬、业务精物价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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