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田地区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田地区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部队,各群众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田地区校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田地区校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8月9日地委书记闫汾新在地区教育系统调研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配备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0〕211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地区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各级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推进我地区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范围

全地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

三、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全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2011年8月15日—17日)

1、各县市、地直各学校要摸清所属学校的基本情况,分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两个部分,分别统计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数(包括民办学校)和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学校摸排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民办教育机构摸排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8月17日前报地区教育局。重点对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一次清理。特别要查清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的详细情况。凡是不符合条件、未经审批的,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依法按程序审批,审批程序为先由县市初审,然后报地区有关部门批准。凡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

2、人防、技防、物防中要达到以下标准:

(1)人防。县城学校按每校6人的标准配备安保人员,由本县市公安部门出面协调保安公司解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安保人员由所在乡政府负责,每校各安排民兵4人,人员支出经费由各乡镇解决;村级小学安保人员由所在村委会安排民兵2人,相关经费由各村委会解决;地直学校按每校6人的标准配备安保人员,所需经费由地区财政解决。各级各类学校在安保人员配齐的情况下,继续坚持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

(2)技防。城镇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监控设施,必须在大门、楼道安装一定数量的摄像头;农村学校要在大门处安装摄像头、配备报警器。

(3)物防。为安保人员配备服装和警棍、盾牌、头盔等必要的值勤装备。

3、认真梳理本县市所属学校在安保“三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尽快加以整改。

(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2011年8月18日—22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县市和地直学校自查为主,地区将组成检查组进行复查或抽查。

1、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教育局、地直各学校)。

(1)是否制定学校和单位负责人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2)是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是否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和目标管理措施。

(4)是否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是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校(园)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严格实施各项防范措施。

(6)是否对校园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登记建档。

2、中小学校、幼儿园安保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教育局协助)。

(1)是否按规定配备安保人员。

(2)是否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3)技防监控是否按规定安装并能正常使用。

(4)与有关部门安保联动机制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消防支队牵头,教育局协助)。

(1)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设有消防栓的建筑、消防水泵压力是否达标(4个水压以上)。

(3)灭火器压力是否达标,二年到期是否更新或维护。

(4)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灯)是否明显,应急灯是否安装正确并能正常使用。

(5)消防监控系统是否正常使用,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

(6)对消防设施的投入和维护情况。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卫生局牵头,教育局协助)。

(1)从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卫生健康上岗证制度。(查看上岗证)。

(2)是否按索证制度采购食品原料。

(3)食品库房原料堆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并做到防潮、防腐、防霉变、防混装、混用。

(4)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5)食堂准备间、操作间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6)食堂用具是否按有关规定清洗消毒。

5、危险化学试验试剂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1)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危险化学品是否按有关规定采用双人双锁保管。

(2)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危险化学品使用是否按有关规定建立登记签字制度。

(3)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库房通风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6、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配合)。

(1)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2)是否有安全教育读本。

(3)每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5•12”防灾减灾周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道路交通安全周”(每年9月1—7日)、“119消防宣传日”(每年11月9日)是否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防火、防震知识的宣传教育。

(4)每年是否对师生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校车使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交通局协助)。

(1)是否建立校车管理制度和台帐。

(2)是否建立和落实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3)学校是否与相关部门和驾驶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

(4)学校是否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学生不坐违章车辆。

8、校园方责任险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有关保险机构协助)。

所属学校(含幼儿园)是否全员参加校园方责任险。

9、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应急办、安监局、教育局)。

(1)是否制定各项预案(含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等应急预案)。

(2)每年是否至少开展一次分类或总体演练,特别是防火、防震应急演练活动。

(3)是否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培训。

(4)是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10、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牵头,司法局、建设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协助)。

(1)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以及闲散人员、精神病人等逐一摸排建档,逐一落实责任,研究监管措施。

(2)必须落实“三见警”,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间,可以见到警察在校门口值勤和巡逻,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3)乡镇学校要落实校校有警务室,采取有效措施对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实行弹性巡逻、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校园及周边平安和谐。

(4)要主动配合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健全门卫、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要把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民警身上。

(三)督查工作(2011年8月23日—8月30日)。

地区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建设、消防、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教育系统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1、学校摸排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2、民办教育机构摸排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一:

学校摸排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员:填表时间:

类别

学校数

寄宿学校数

人防(保安数)

物防

技防(按标准安装监控设备)

现有人数

需配备人数

现有装备

需配备装备

合格学校数

不合格学校数

头盔

警棍

盾牌

头盔

警棍

盾牌

县城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乡镇(农村)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附件二:

民办教育机构摸排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员:填表时间:

类别

学校数

是否办学许可证

人防(保安数)

物防

技防(按标准安装监控设备)

现有人数

需配备人数

现有装备

需配备装备

合格学校数

不合格学校数

头盔

警棍

盾牌

头盔

警棍

盾牌

合计

幼儿园

高中

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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