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保政办发〔2011〕312号
颁布日期:2011-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保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使教育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成绩、存在困难及“十二五”发展机遇

(一)发展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快,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得到重点加强,高等教育有了新发展,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公平迈出可喜步伐。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市公民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1.“两基”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每年都达到或超过“两基”复查标准。2010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87%,升学率99.19%;普通初中毛入学率112.35%,升学率71.54%。

2.高中阶段教育“瓶颈”取得较大突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38.75%提高到2010年的58.01%。在规模扩大的同时,高考质量大幅提升,高考上线率由62%提高到96.8%,其中本科上线率从28.8%提高到62.2%。

3.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由2005年的9696人增加到3.0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比例由2005年的24.28%提高到43.92%。中职与普高学生比由0.32:1提高到0.78:1。

4.高等教育有了新的发展。2006年保山卫校升格为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2009年,保山师专实现“升本”目标;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从2005年的3960人增加到2010年的8781人。

5.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在园(班)幼儿由2005年的5.27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6.11万人;幼儿入园(班)率由2005年的44.23%提高到68.67%。

6.办学条件明显改善。5年各级累计投入校舍建设资金7亿多元,排除中小学危房新建校舍65万平方米。初步构建了遍及全市农村中小学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

7.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由2005年的2.39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6万人;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96.32%、99.18%、98.81%,分别比2005年提高14.29、2.35、3.36个百分点。

8.民办教育规模逐步扩大。现有民办学校51所,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占全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5.61%。

9.教育基本民生工作取得成效。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7年—2008年全市投入资金近1900万元,541所学校7万多名中小学生就餐条件得到较大改善。2009年投入资金近200万元,解决了321所农村学校学生睡地铺问题,惠及2万名中小学生。2010年投入资金550余万元,架设学校饮水管道144公里,解决1.8万名师生安全饮水问题。有效缓解了“读书难”,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10.教育改革稳步推进。2005年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了“三制改革”。2006年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了“两免一补”。补助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提供免费教科书等惠民政策,有效缓解了“上学难”问题。2009年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改革,与全省同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幼儿园配备比例低,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比重大。

2.中小学校点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办学效益不高;城乡、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家庭贫困学生面较大,国家补助贫困学生资金有限;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

3.高中教育基础薄弱,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与办学条件的矛盾较为突出。职业教育发展滞后,校舍严重不足,教师数量不足,“双师型”教师匮乏。普高“提质”和中职“扩容”任务十分艰巨。

4.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校舍修缮改造任务量大,办学条件从基本要求向标准化转变的任务十分繁重。

5.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中职教师数量不足,专业课教师缺乏;学前教育临时代课教师比重大。

6.高等教育发展存在层次低、资源分散、办学成本高、效益低的现象。

(三)“十二五”发展机遇

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为实现教育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为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尊师重教的氛围日益浓厚,为教育自身发展奠定了基础。

2.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从政府责任、经费保障、师资配置、教育督导、责任追究等各方面为促进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为加快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并为全市“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4.国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5.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相继出台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加之全省实施“两强一堡”战略,将进一步助推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6.“十二五”期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结构和教育观念的变化,群众的教育需求向着高层次、高质量和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基础教育、确保义务教育、扩展职业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思路

围绕“科教兴市”战略,“打牢一个基础、构建六个支点”。一个基础,即进一步打牢义务教育基础。构建六个支点:一是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二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把职校建成劳动力输出及产业结构调整新增劳动力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三是突出普通高中教育,建设一批优质高中,带动提高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五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六是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确保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2%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建成一批标准化的中小学校舍,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2.具体目标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十二五”末,确保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确保各项指标每年都达到或超过“两基”复查标准。综合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等情况,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统筹规划,突破乡镇、村组行政区划的局限,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基本实现基础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现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基本持平。充分利用中职教育资源和农村成技校的教学资源,结合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和“劳务输出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城市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培训。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大保山学院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积极抓好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异地迁建。

——积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在有条件的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推行后勤社会化。

——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力争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85%,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75%,高中阶段教师中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力争排除中小学所有D级危房,建成一批标准化的中小学校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加快信息技术教育建设步伐。全市中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达15∶1,其中中学(含完中)达10∶1,小学达20∶1,基本建成基础教育信息网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实施“班班通”工程,普及现代远程教育。提高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配备达标率,努力使全市学校建设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办学要求。

3.2020年远景目标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规律及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全市教育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中小学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办学特色多样化,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两基”质量和水平;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与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及劳动力转移转岗培训相结合,面向劳动力市场,形成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逐步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形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成为广受社会和人民群众尊重的职业。

——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得到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导,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逐步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使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1.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力争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大力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2.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推动乡、村办园。争取创建6所一级一等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示范性幼儿园。

(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1.巩固“两基”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市贫困学生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扩大免补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2.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增强学生体质。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十二五”末,初步实现县(区)域内城乡均衡发展。

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把职校建成初中级人才、输出劳动力及产业结构调整新增劳动力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

1.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2.努力增加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以国家和省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契机,改善我市职业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实力。积极推进保山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计划投资30亿元,征地4000亩,新建校舍94.5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3.8万人。争取将各县(区)职中纳入国家职教中心建设计划;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抓好7所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设施。争取省支持,加快7所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建设工作,每校建设2—3个省级骨干专业。

3.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工程。争取将腾冲一职中建成国家级重点示范性职校,将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县区职校建成国家级重点职校,将腾冲县二职校建设成省部级重点职校。

4.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5.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建设一批名牌高中,带动提高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设立高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突破高中教育“瓶颈”,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2.加快优质高中建设步伐。“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市、县(区)一中及有条件完中建设工作,全市一级完中争取达到11所。其中:腾冲一中争取进入一级一等完中,保山一中和腾冲一中争取进入全国示范性高中行列;隆阳区一中、昌宁一中、龙陵一中、保山天津高级中学争取进入一级二等完中行列;曙光学校、施甸中学、腾冲五中、腾冲民族中学、昌宁二中争取进入一级三等完中行列。

3.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以加强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为重点,狠抓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五)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1.进一步扩大保山学院办学规模,增加本科招生人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

2.积极推进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迁建。

(六)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山特殊教育层次。

1.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2.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将保山关爱学校建设成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在县(区)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3.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七)重视发展继续教育

推进全市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开放远程教育,积极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开展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八)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中小学校舍排危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投入。

1.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布局调整为契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排除2009年普查锁定的全部中小学D级危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和基础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加快终端设施普及。市、县(区)教育局、一级完中建成局域网(校园网),完小以上学校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实现ADSL以上外部宽带联网,内部电脑互联;80%以上的农村完全小学实现ADSL以上外部宽带联网)。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室建设成多媒体教室,全市完小以上的学校实现“班班通”目标。计算机配备生机比达到15∶1(中学10∶1,小学20∶1)。

3.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保山教育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抓好“两库六网”(“两库”即基础数据库和教育资源库,“六网”即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学籍管理、校舍管理、教育科研、招生考试和远程培训6个网络平台)建设,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教育信息化网络系统。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4.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把保山市电化教育馆建成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5.巩固提高“普实”水平,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功能教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配备基本达到省颁布相关标准,城市部分学校达到较高标准,实验教学普遍开展,实验仪器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及音、体、美等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适当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县(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成3所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设市级教师培训中心。

2.建立现代教师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校长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新“三制”改革,严格校长教师考核管理,建立开放、多元、竞争、有序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

3.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制定实施《保山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城镇及骨干教师“一对一”结对帮扶农村教师计划,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加强与上海外国语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合作,积极开办在职教师“研究生班”,培养一大批优秀骨干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科带头人。

4.加强教师在职深造管理。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在职继续教育和在职进修提高,努力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实现小学教师专科化和初中教师本科化。加大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实施“农村中学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并将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学校作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实行城镇教师到乡村和边远地区定期服务制度。

5.大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结合教育部开展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重点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全面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培训。通过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信息技术教师队伍,为教育信息化奠定人才基础。

(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步推进教育改革;以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民办教育发展。

1.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05〕126号),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保障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教育,以优惠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不断增加民办教育资源总量。充分挖掘盘活现有民办学校资源,扩大现有学校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初步形成公办、民办学校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2.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服务与管理。按照“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为民办教育提供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办、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构筑公办、民办学校教师自由流动的平台。实行对同级、同类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的行政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和办学秩序。

(十一)抓好国门学校建设

围绕全省实施“两强一堡”战略,面向邻国抓好国际教育交流,在边境沿线建设15所国门学校,其中:新建4所,改扩建11所。规划新建教学及生活用房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5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充分认识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切实将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紧抓好,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继续动员全社会关心和重视教育,明确政府各部门发展教育的责任和义务,齐抓共管,营造教育工作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3.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改变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机制,增强教育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二)深化教育改革,理顺体制,创新机制

1.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变管理、审批为指导、服务、督导,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的职能,落实县、乡、村各级职责,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理顺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的关系,理顺政府、社会与学校的关系,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2.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继续推行校长选聘制、教职工竞聘制、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三制改革”。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采取公选与聘任相结合的办法聘用学校校长,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开拓意识强、深得人心的能上能下的校长队伍;实行合同聘用,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的竞聘上岗制度;在分配上实行教职工收入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工资制。

3.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和改善学校党组织建设,建立学校管理委员会,加强学校教代会的内部监督作用,建立社会公开评议校长、教师制度,使学校既有活力,又具有约束力。

(三)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1.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比例用于教育,确保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

2.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3.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4.切实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平调教育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规范学校收费,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5.增加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市、县(区)政府按省定标准逐年增加学前教育教师编制,2011年—2013年配齐72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15年配齐全部公办幼儿园教师。

6.县(区)政府按小学不少于5亩、中学不少于10亩的标准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划拨一定勤工俭学基地;按小学5人、中学10人配备后勤人员,以最低工资标准补助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人员工资。

7.实施中职“特聘教师”计划。根据各中职学校实际需要,市、县(区)政府为每所中职学校提供一定“特聘教师”名额,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补充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缓解中职专业教师匮乏的困难。

(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综合防灾,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分层分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逐步使全市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和绿化美化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2.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严把教师入口关为导向,继续完善和实施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创新并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学区为单位,试行教师轮岗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培养和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力争每个乡(镇)中心学校都有省级骨干教师。采取各种措施,支持普通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全面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改善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完善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和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完成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用)一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继续实施、完善和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聘、特岗、特邀“三特”计划。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监测评估机制和考核办法。

4.普通高中建设。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步伐,增加优质学校,扩大优质学校规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按编制标准配齐教师数量。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5.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乡(镇)和村级幼儿园。重点支持边境、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级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监管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奖励补偿机制。加强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

6.发展民族教育。巩固边境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民族乡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加强“国门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边境县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我市3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发展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急需的紧缺教师,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扶持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教育的特色学校,传承、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

7.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增加专项经费投入,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更新和配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改革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大力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8.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和整合各类教育信息化学习资源,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打造能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的现代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县(区)和学校三级教育网络体系,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数量,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

逐步实现大多数中小学能开展多媒体教学,提升学生、教师和校长的信息素养。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市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五)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的基础能力建设。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功能全德教育科研队伍,鼓励教研人员深入教育实际,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大教育科研投入,加强教育科研机构的制度建设,使其研究指导及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2.教育科学研究要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建立良好的教育科研运行体系,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教育科研为一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思想。开展以新的教育理念,新课程、新教材和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课题研究,推动教育思想、理论、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和创新,重视教科研成果推广和应用,发挥教育科研对教学的指导作用;引导学校开展以“校本教研”为主要模式的教研活动,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措施,形成良好的、群众性的学术氛围,探索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师执教水平;积极发挥教育学会的作用,推动学科研究的深入;及时进行教育信息的收集和教学经验的总结,办好《保山教育》刊物,做好教学服务工作;加大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的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3.努力服务教育宏观决策和宏观管理。加大教育科研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积极开展教育前瞻性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和决策咨询水平。树立大局观念,关注和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实践问题,及时推广和运用研究成果,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和校本课程体系,形成促进学生全面进步、教师综合提高、学校健康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定期逐级开展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水平评价。

(六)推进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1.加大治理力度,规范教育行风。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根治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高中收费“三限”政策。规范教材审定和教辅材料使用审查程序,确实减轻家长负担。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加强各级班子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各类教育考试管理,保持优良的考风考纪。

2.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行政管理新体制。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改革教育评价方法,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健全以教代会制度为主体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法律责任。

3.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教学秩序、破坏学校财产的行为。切实做好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工作,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力度,建立应对各种社会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机制,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4.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教育督导制度。突出督政,强化督学,统筹督政与督学,完善对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督促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建设教师队伍,依法教育行政,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实行分类指导和督导的素质教育评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七)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监督保证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纳入教育的全过程。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坚决制止招生、考试、收费等方面的不正之风,遏制和惩治教育腐败。

4.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八)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

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教育发展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和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市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全市地名管理体制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