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昆政发〔201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现将《昆明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

昆明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国发〔2011〕40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2〕37号)精神,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网格管理、信息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将我市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李肇圣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开平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王敏俊市安委会副主任、市监察局局长

杜俊超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春华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国建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潘开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作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建立高密度、精细化、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在我市建立“五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市政府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级网格”,即市政府、市安委会、市级各行业部门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级网格”:各县(市)区政府,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属地安委会、属地各行业部门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即安全生产监管“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乡镇(街道)为安全生产监管“三级网格”。

“四级网格”:村(居)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四级网格”。

“五级网格”: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为“五级网格”。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市政府。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市长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昆政发〔2012〕93号)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见附件1)。

2.市安委会。监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履职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综合监管计划,确保日常监管到位(见附件2)。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3.市级各部门。市级各部门要按照“三定”职责规定和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部门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的职责(见附件3)。

(1)制定本部门《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2)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2名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统计台账,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4)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对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

(5)建立本部门(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监管档案,并按规定落实监管措施。

(二)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参照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内容以及相关附表,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属地安委会、属地各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网络监管图;县级有关部门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对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

(三)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乡镇(街道)把责任具体细化到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制定辖区《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每个责任区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各村(居)委会包村站所长、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辖区企业分布图》要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企业、主要道路、建筑、场所、地理特征等相关内容,所管辖的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

4.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客货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火灾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辖区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档案。

5.每周组织开展1次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开展1次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

6.推进乡镇(街道)安监站“六个一”建设,即明确一个办公场所,配备一套办公系统,编制一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网络图,制定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一套安全生产台账。

7.督促辖区内村居(社区)建立健全村级监管网格,制定《乡镇(街道)安全管理网格结构图》(见附件4),并建立各村(居)委会《安全管理网格责任人备案登记表》台账(见附件7)。

(四)四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居)委会在所属乡镇(街道)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划分本辖区安全管理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配合村(站)所长和安全检查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安全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所属乡镇(街道)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见附件5)。

(五)五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见附件6)。

1.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作业指导书,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厂、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5.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的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

各级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合理划分网格,必要时可先选择部分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做为试点。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各级单位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统计台账,确定网格划分,明确责任架构图和工作职责。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监管责任分工图、网格化实施方案于2013年7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年度督查工作,由市安委会对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检查网格划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情况、监管责任分工情况、重点监管单位登记建档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网格化管理,对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筑牢防控一线,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各单位要善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与责任,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单位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宣传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

附件:1.昆明市安全生产一级网格监管图(市政府)

2.昆明市安全生产一级网格监管图(市安委会)

3.昆明市安全生产一级网格监管图(市属部门)

4.昆明市安全生产三级网格监管样图(乡镇、街道)

5.昆明市安全生产四级网格监管样图(村委会、居委会)

6.昆明市安全生产五级网格监管样图(企业)

7.安全管理网格责任人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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