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单位:
为做好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十三五”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4〕45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我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5年,也是全省实施“两强一堡”战略、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我州“十三五”规划,对于我州抢抓发展新机遇、适应形势新变化、应对发展新挑战,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基本原则
(一)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编制“十三五”规划,要充分体现这一要求,既要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也要提升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性。要明确规划编制范围,政府主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要找准规划功能定位,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改革的关系、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绝不代替市场发挥作用。要以加强监管为重要手段,增强规划的约束力,通过规划有效引导和调控市场主体的行为。
(二)突出重点规划编制
在坚持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部署的基础上,抢抓战略机遇,积极融入并参与“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对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快发展生态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沿边开发开放等方面,重点安排专项规划,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
(三)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
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好各地各部门的力量,充分借助外脑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四)规范规划编制程序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守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十三五”时期国内外、省内外和州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强对“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乡区域、科教文卫、人民生活、改革开放、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前瞻性研究,进一步理清我州“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将我州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发展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措施汇报给国家和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州级确定的重大问题前期研究课题2015年初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每一个课题安排必要的课题经费。
(二)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即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规划纲要应按照“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规划纲要框架——起草规划纲要草案”的程序依次进行。规划纲要草案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编制。
(三)编制“十三五”区域发展规划
区域发展规划是以跨行政区域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以促进有关行政区域之间合作和协调发展为目的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要全力做好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申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等区域规划。
(四)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发展规划
根据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三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重点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重点专项发展规划由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提出编制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由行业部门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同时,及时开展重点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10月前完成所有重点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印发实施。
四、进度安排
我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
第1阶段,到2015年2月。一是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启动并完成一批“十三五”重大前期课题研究。二是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各区和州直有关部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展重大问题和规划思路研究,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与省“十三五”规划思路衔接,2015年2月前形成我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报州委、州政府。三是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提出需纳入国家、省规划的基本思路、规划纲要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
第2阶段,我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形成后到州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之前。一是各地各部门要配合州委做好我州“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工作。二是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起草工作,明确规划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第3阶段,州委通过“十三五”规划建议后,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做好向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汇报和提交州人大审议等各项工作。
各县市、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适度超前部署规划编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州长罗红江为组长的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详见附件),负责研究确定和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规划起草、组织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强化人员保障
要充实规划队伍,抽调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有关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各地各部门要安排必要的重大问题研究及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做好沟通街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和“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规划编制的联络沟通,工作人员(联络员)名单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州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王忠明2139057,13908812147;传真:2145909)。
附件:1.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
3.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区域规划、重点专项发展规划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
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罗红江州长
副组长:陈启忠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杨沙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国政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江虹副州长
唐家华副州长
王方荣副州长
吕永和副州长
操云甫副州长
成员:李萍州政府秘书长
阮佳州政府副秘书长
郭江州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崔云青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洪中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健州教育局局长
罕文荣州科技局局长
岩亮州民宗局局长
李晋波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云坤州民政局局长
孔树华州司法局局长
洪国正州财政局局长
兆勇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绍云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阳勇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许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忠建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军州农业局局长
张淳州林业局局长
杨群州水利局局长
刀宏州商务局局长
李进元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刀爱武州卫生局局长
李洁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吴江玲州审计局局长
艾真州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苟彪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臻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勇州统计局局长
袁松青州旅游局局长
杨建武州粮食局局长
赵昱州政府扶贫开发办主任
王玉才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勇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文虎州地震局局长
李庆友州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主任
陈喜民州农垦局局长
刀华新州招商合作局局长
许安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旻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谭志坚州气象局局长
岩温扁州工商局局长
赵明州国税局局长
梁正勇州地税局局长
王济文国家统计局西双版纳调查队队长
王平才西双版纳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由崔云青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亮生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规划重大
前期研究课题
1.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研究
研究重点:“十三五”及更长时期内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环境、战略思路、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等。
2.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研究重点:“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方向、步骤和举措。
3.西双版纳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评价及“十三五”发展目标研究
研究重点:“十二五”时期我州宏观经济预期目标、各项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评价。以及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研究我州“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体系和目标值测算。
4.西双版纳构建沿边开发开放新高地研究
研究重点:研究怎样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怎样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建设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推进桥头堡主阵地纵深发展,把西双版纳州打造成全国沿边开发开放战略新高地,成为中新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和物流基地,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5.西双版纳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研究重点:围绕“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建设美丽云南目标,研究提出我州“十三五”及更长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指标体系和重大任务。
6.西双版纳州“十三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研究重点:结合投融资改革,研究“十三五”时期我州能源、交通、农田水利、市政、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思路,提出发展对策。
7.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研究重点:分析我州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方面现状和问题,研究提出我州“十三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和对策措施。
8.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培育壮大特色生物产业研究
研究重点:根据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研究我州特色生物产业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培育壮大特色生物产业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措施。
9.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全面提升旅游文化产业研究
研究重点:根据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研究我州旅游文化产业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全面提升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措施。
10.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新型工业化发展及做强做大加工制造产业研究
研究重点:根据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研究我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及加工制造产业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及做强做大加工制造业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措施。
11.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打造健康养生产业研究
研究重点:根据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研究我州健康养生产业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健康养生产业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措施。
12.西双版纳州热区生态特色农业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围绕云南绿色经济强省战略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结合实际,提出我州“十三五”热区生态特色农业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措施。
附件3
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区域规划和
重点专项发展规划
一、区域规划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规划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各部门、勐腊县、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重点专项规划
(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牵头编制,有关部门配合。
(二)磨憨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编制,有关部门配合。
(三)景洪工业园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编制,有关部门配合。
(四)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特色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州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牵头编制,州工业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五)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州旅游发展委、州文产办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州民宗局等部门配合。
(六)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加工制造产业发展规划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编制,州环境保护局、州农业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七)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州旅游发展委、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州卫生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八)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现代服务产业发展规划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旅游发展委、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州广播电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统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宗局等部门配合。
(九)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水利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局、州地震局、西双版纳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十)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州科技局牵头编制,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十一)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州教育局牵头编制,州统计局及大中专院校等部门配合。
(十二)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社会保障规划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残联等部门配合。
(十三)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土地利用规划
州国土资源局牵头编制,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十四)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十五)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十六)西双版纳州“十三五”信息化建设规划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等单位配合。
(十七)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州农业局牵头编制,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粮食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局、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州农垦局等部门配合。
(十八)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州林业局牵头编制,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十九)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州水利局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州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西双版纳州“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州环境保护局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林业局、州自然保护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一)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商贸流通和对外贸易发展规划
州商务局牵头编制,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州招商合作局、州公安局、州旅游发展委等部门配合。
(二十二)西双版纳州“十三五”人口与卫生发展规划
州卫生局、州人口计生委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三)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州政府扶贫开发办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民宗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四)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夜市经济发展规划
州政府研究室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旅游发展委、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州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五)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橡胶产业集聚加工及发展规划
州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牵头编制,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林业局、州农业局、州环境保护局等部门配合。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