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浙政函〔2015〕26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正式成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请示》(舟政〔2015〕5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舟山市举办和管理,规划办学规模为2000人。

二、舟山市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领导,保障学院的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等部门要加强对学院的业务指导。

三、学院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师资,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出特色和成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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