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迎接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5〕99号
颁布日期:2015-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迎接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5〕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迎接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湖州市迎接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全爱卫发〔2010〕10号)和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有关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评工作安排要求,2016年我市将接受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评审。为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复评,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有效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提升,居民卫生意识显著增强,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二)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2016年4月底前各项考核指标达标,2016年5月底前通过省爱卫会考核,2016年10月底前通过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暗访,2016年12月底前通过全国爱卫会考核。

二、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5年7月—12月)

1.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及省爱卫办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复评迎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

2.健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建立湖州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复评领导小组”、“复评办”),召开复评迎检工作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吴兴区、南浔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复评迎检工作机构,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湖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3.解读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复评办将邀请省、市爱卫办有关专家分层次分区域进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解读、培训,掌握相关指标及资料准备要求。

4.舆论引导,制订宣传计划。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要求,复评办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市级媒体开展复评迎检工作宣传,开设专栏专稿;各相关部门(单位)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平台,设计各种载体,营造复评迎检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5月)

1.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以市容市貌、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行业、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及窗口单位等场所为重点的综合或专项整治活动,上述场所在4月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规定的感观和量化指标。

2.结合第28个“全国爱国卫生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春季灭鼠、春夏病媒生物防制及各类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并按除“四害”先进城区达标考核(灭鼠、灭蟑)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迎接省考核。

3.2月开始,复评办将分条、分块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复评迎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排名,对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3-4月份,复评领导小组将分组对复评迎检工作进行专题督查。

4.4月15日前,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完成八大指标资料收集和汇报材料撰写工作。具体为: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六个部分;市建设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部分;市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部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卫生(小餐饮、小食品店等);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监督执法部分;市公安局负责城市道路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部分;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健康教育部分;吴兴区、南浔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农贸市场卫生部分,并上报所在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总结等资料。

5.4月15日前,完成以下10个必备条件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的整理工作:(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5)灭鼠、蚊、蝇、蟑螂达标情况;(6)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7)建成区烟草广告情况;(8)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9)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10)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6.4月20日前,相关部门(单位)完成2013年以来本部门(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发展成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分年度分项目做好档案目录。

7.4月底前,邀请省爱卫办专家对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发展各相关指标进行预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整改提高。

8.5月31日前,通过省爱卫会的复评考核。

(三)整改提高迎检阶段(2016年6月—12月)

1.根据省爱卫会复评考核反馈意见,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全面落实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

2.复评领导小组、复评办继续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的各类问题,防止反弹。

3.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使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进入常态化,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检查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具体负责复评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调整市爱卫会组成人员,完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复评迎检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二)完善政策,落实经费。吴兴区、南浔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要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爱卫办等工作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切实担负起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它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相关硬件建设,采取措施确保达标。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复评办建立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和督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上报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复评领导小组每月听取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情况汇报,通报迎检工作进程,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复评领导小组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公布督查结果,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制订宣传计划,设立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为迎检工作营造氛围,形成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

附件:湖州市迎接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湖州市迎接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要求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

市政府办公室、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级各部门(单位)

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级各部门(单位)

(1)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1)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热线办)、(2)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市级各部门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市卫生计生局

市委宣传部、吴兴区、南浔区

市科协、市教育局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市卫生计生局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体育局

市总工会、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级各部门(单位)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市卫生计生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市卫生计生局

市文明办、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市卫生计生局

市旅委、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级各部门(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1)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2)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3)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4)主要街道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5)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7)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1、3)市行政执法局、(2、4、5、6、7)市建设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市建设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市建设局

市旅委、市交通运输局、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行政执法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1)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2)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3)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2)市行政执法局,(3)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1)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2)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

(1)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2)市行政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

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商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行政执法局

四、环境保护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市环保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3)市环保局、(2)市农业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建设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建设局

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市环保局

市卫生计生局

五、重点场所卫生

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市旅委、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1)小餐饮店、(2)小食品店、(3)小浴室、(4)小美容美发、(5)小歌舞厅、(6)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2)市市场监管局、(3、4、5、6)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卫生计生局、市行政执法局

五、重点场所卫生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局、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市安全监管局

市卫生计生局、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市有关部门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市场监管局

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2)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1)市市场监管局、(2)市行政执法局

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市市场监管局

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市农业局

市市场监管局、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市卫生计生局

市建设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市卫生计生局

市体育局、市建设局、吴兴区、南浔区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

市公安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级各部门(单位)

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旅委、市水利局、市建设局

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市卫生计生局

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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