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1年度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1〕63号
颁布日期:2011-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1年度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11年度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湖州市2011年度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全力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为总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接轨上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这条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全面深入地推进我市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更大贡献。围绕上述要求,本年度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接轨上海,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强后世博经济研究,及时了解上海市场特点、准入要求及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找准接轨上海的“钥匙”,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发展都市型农业、精品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鼓励上海企业来湖投资开发现代农业,推进湖州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建设南浔农产品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南浔区)

(三)积极开展产业接轨活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原材料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扩大发展规模,全面构建现代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介会、展览会,把湖州打造成为长三角旅游休闲基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五)继续高强度推进南太湖精英计划,吸引上海、杭州、南京高层次人才来湖创业;尝试由市政府与长三角各地高校联合创办产学研联合研究院,根据湖州产业特色,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六)大力开展长三角科技合作交流活动,积极鼓励湖州企业引进上海、杭州高校院所技术力量共建研发机构,大力推进长三角科技合作,加强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与再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充分发挥南浔区的区位优势,推进临沪工业区建设,探索创建浙商回归工程试验基地;加快与上海港的对接,推进南浔集装箱转关中心建设;利用南浔紧连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积极争取上海轨道交通延伸至湖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湖州海关、南浔区)

二、落实规划项目,加快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

(八)积极落实《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在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十二五”规划,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综合交通、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进一步完善工作,实现区域内部专项规划的对接,扎实推进区域合作重点项目的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九)加强四城市间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集聚区建设、体制机制研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十)积极参与实施杭州都市经济圈综合交通、环境保护、旅游发展三个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

(十一)开展以“杭州北区、创业新城”为主题的德清融杭活动周活动,通过招商项目推介、农特产品展评、旅游房产推介等活动,展示德清新形象。(责任单位:德清县)

(十二)大力推进安吉县城际公交一体化。(责任单位:安吉县)

(十三)积极参加中国农产品品牌博览会暨杭州都市圈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都市圈知名品牌优质农产品赴境外(或省外)推介展示展销、休闲农业农家乐推介和体验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贸粮局)

(十四)参与杭州都市圈旅游优惠月活动和四城市联合旅游营销,共推区域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十五)参与以围绕“发达交通推动都市圈快速发展,加速接轨上海”为主题的大型联合采访和四城市市长共同接受媒体采访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

(十六)积极参与萧绍、杭湖嘉边界联合执法活动,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深入开展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地周边地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七)深化特殊教育合作,做好杭州聋人学校继续面向湖州市招生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八)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一卡通”建设,积极做好都市圈城市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合作试点工作;加强跨区域人力资源协作,组织参加跨区域创业项目展示会、创业培训教学研讨和城乡统筹就业培训教学研讨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加强区域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十九)认真组织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梳理长三角区域重点合作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研究“一核九带”给湖州带来的新机遇,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加快推进宁杭铁路、湖州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与申苏浙皖沿线城市合作,合力推进商合(湖)杭、湖苏沪铁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早日建成通车,早日发挥效益,增强湖州在区域城市群内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城市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一)继续深化“长三角园区共建合作”专题,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合作(镇江)协议》新设的“长三角农业合作”专题和“长三角高端商务旅游产品开发”等九个合作课题,在相关领域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健全机构机制,努力强化各项基础工作

(二十二)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接轨沪杭和融入长三角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处(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十三)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市接轨办要加强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的督查,结合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强化考核力度,努力提高我市接轨沪杭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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