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授予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民政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授予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的决定

民发[2012]232号

自2011年民政部发布《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并印发《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11〕358号)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较好满足了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服务需求,有力推进了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涌现出一批符合国家等级规定、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决定,授予河北省石家庄市救助管理站等24个单位“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山西省晋中市救助管理站等40个单位“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河北省唐山市救助管理站等54个单位“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同时,为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地开展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工作积极性,民政部决定对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等40个贡献突出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被授予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创新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要继续全面、深入地推动本地区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引导基层形成良好的争创氛围和有效的救助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要向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和贡献突出单位学习,以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救助管理与服务水平,为推进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2年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名单

2.2012年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名单

民政部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1

2012年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名单

一、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

河北省

石家庄市救助管理站

辽宁省

大连市救助管理站

吉林省

长春市救助管理站

江苏省

南京市救助管理站

徐州市救助管理站

苏州市救助管理站

浙江省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

安徽省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福建省

厦门市救助管理站

河南省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

湖北省

武汉市救助管理站

宜昌市救助管理站

湖南省

长沙市救助管理站

广东省

广东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

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

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重庆市

重庆市救助管理站

万州区救助管理站

四川省

成都市救助管理站

乐山市救助管理站

陕西省

宝鸡市救助管理站

二、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

山西省

晋中市救助管理站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救助管理站

辽宁省

营口市救助管理站

盘锦市救助管理站

吉林省

四平市救助管理站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救助管理站

大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上海市

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

江苏省

无锡市救助管理站

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

淮安市救助管理站

盐城市救助管理站

扬州市救助管理站

镇江市救助管理站

泰州市救助管理站

安徽省

芜湖市救助管理站

滁州市救助管理站

山东省

淄博市救助管理站

聊城市救助管理站

烟台市救助管理站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

青岛市救助管理站

湖北省

黄石市救助管理站

襄阳市救助管理站

荆州市救助管理站

黄冈市救助管理站

荆门市救助管理站

湖南省

株洲市救助管理站

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衡阳市救助管理站

常德市救助管理站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

涟源市救助管理站

娄底市救助管理站

广东省

东莞市救助管理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救助管理站

四川省

广元市救助管理站

绵阳市救助管理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救助管理站

喀什地区救助管理站

三、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河北省

唐山市救助管理站

张家口市宣化区救助管理站

廊坊市救助管理站

山西省

大同市救助管理站

辽宁省

丹东市救助管理站

开原市救助管理站

北镇市救助管理站

锦州市救助管理站

抚顺市救助管理站

沈阳市于洪区救助管理站

吉林省

延吉市救助管理站

通化市救助管理站

梅河口市救助管理站

松原市救助管理站

白山市救助管理站

黑龙江省

鸡西市救助管理站

尚志市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

嘉定区救助管理站

江苏省

江阴市救助管理站

宜兴市救助管理站

昆山市救助管理站

连云港市救助管理站

东海县救助管理站

灌云县救助管理站

靖江市救助管理站

宿迁市救助管理站

泗洪县救助管理站

浙江省

宁波市救助管理站

余姚市救助管理站

慈溪市救助管理站

金华市救助管理站

舟山市救助管理站

温岭市救助管理站

福建省

三明市救助管理站

漳州市救助管理站

邵武市救助管理站

永安市救助管理站

山东省

潍坊市救助管理站

诸城市救助管理站

湖北省

随州市救助管理站

武穴市救助管理站

湖南省

宁乡县救助管理站

衡阳县救助管理站

临湘市救助管理站

华容县救助管理站

广东省

深圳市宝安区救助管理站

汕尾市救助管理站

茂名市救助管理站

重庆市

合川区救助管理站

开县救助管理站

四川省

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

成都市彭州区救助管理站

甘肃省

武威市救助管理站

附件2

2012年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名单

河北省

石家庄市民政局

辽宁省

辽宁省民政厅

大连市民政局

锦州市民政局

吉林省

吉林省民政厅

长春市民政局

通化市民政局

江苏省

江苏省民政厅

南京市民政局

徐州市民政局

连云港市民政局

宿迁市民政局

泰州市民政局

无锡市民政局

苏州市民政局

浙江省

杭州市民政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安徽省

蚌埠市民政局

福建省

福建省民政厅

三明市民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

山东省

山东省民政厅

潍坊市民政局

湖北省

湖北省民政厅

武汉市民政局

黄冈市民政局

宜昌市民政局

湖南省

长沙市民政局

岳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民政局

娄底市民政局

广东省

广东省民政厅

广州市民政局

深圳市民政局

重庆市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四川省

四川省民政厅

成都市民政局

乐山市民政局

陕西省

宝鸡市民政局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全市地名管理体制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