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3〕1039号
颁布日期:2013-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审发〔2013〕4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领先艺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于2013年10月25日至27日到北京市演出。

此复。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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