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小提琴家西野优子及斋木佳奈来华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1410号
颁布日期:2009-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小提琴家西野优子及斋木佳奈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410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9]1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日本小提琴家西野优子及斋木佳奈,于2009年9月1日至15日到湖北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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