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三九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马三九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就马三九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马三九同志负责粮食工作,协助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工商国企改革(商贸部分)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同招商引资工作。

协助分管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工商改革办(商贸部分)。

协助联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务管理局(公司)、工商联、中储粮蚌埠库、中糖公司、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对由市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分工及担任的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按上述分工作相应调整、继任,不另行文。

市委行文设立的议事机构和临时机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亦按以上分工作相应调整。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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