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展“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0〕20号
颁布日期:2010-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展“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工商局率先提出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展“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并制定了完整的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展“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市工商局的做法,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为滁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开展“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工商局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全市“红旗窗口”全部达标,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目标

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着力打造讲规范、负责任、高效率、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工商窗口。

二、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从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办件六个方面予以规范。

(一)语言规范: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不讲服务禁语,做到“三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接听电话时文明用语:您好。您是哪位?请讲。④您有什么事?⑤请您再说一遍。服务禁语:①喂,找谁。②我不知道。③你问我,我问谁?④忙着呢,等会打来。⑤快点讲,我马上下班了。

窗口接待文明用语:您好,有什么事需要帮助。请稍等,马上帮您办。不要着急,我帮您查一查。④您的申请登记已核准,请交登记费。⑤对不起,您的经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⑥很抱歉,您申请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服务禁语:喊什么,等会儿!刚才不是讲过了,怎么还问?急什么,没看见我忙着。④不行,不能登记。⑤明天再来,快下班了。⑥有意见你去找领导。

(二)仪表规范: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着工商制服并符合着装规定,佩戴工作挂牌,整洁干净,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态度和蔼。接待中要站立服务,微笑服务。遇到领导检查或外单位参观应自觉起立,以示尊重。

(三)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积极进取,自觉维护窗口形象。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抽烟、打瞌睡、坐姿不端、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离岗串岗,不得扎堆聊天,不得允许非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逗留,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四)服务规范:进一步落实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节假日预约制、企业帮扶制;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监督电话;做好三个“一次清”,即:接待咨询一次清,表格发放一次清,告知内容一次清。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岗位的,须在醒目处放置办事引导告知牌和实行职位代理。坚决杜绝冷、横、硬和“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五)环境规范: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舒适有序,按统一要求摆放电脑、告知牌和办事指南等办公用品。展示牌、展示板内容规范,资料、表格摆放整齐。每日安排专人负责保洁,每周集中进行清扫,做到窗明几净、环境优美。

(六)办件规范:严格市场准入、严格一审一核,坚持行政许可“先证后照”的原则,按照国家总局新的材料规范进行注册登记。在注册登记中依照受理——审核——打照——校对——复核的流程,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查,确保每一个办件在归档后没有问题,经得起任何检查和检验。

三、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阶段

一季度为发动准备阶段,各地要依照六个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二季度为推广实施阶段,将在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召开现场会进行示范;三季度为检查验收阶段,检查分值一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四季度为总结表彰阶段,对检查的结果市局将予以通报。

四、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分值

规范化服务分值为六十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分值,其中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规范各8分,办件规范20分。采用服务对象评议,行政服务中心评价,市局下查、互查、抽查的方式对六项规范进行检查评比,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语言规范标准:不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讲服务禁语的,违规一次扣0.5分;没有做到“三声”服务的,一次扣0.5分,采用电话随机抽查和服务对象评议的方法。

(二)仪表规范标准: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作挂牌,一次扣0.5分;未站立、微笑服务,一次扣0.5分,采用抽查、服务对象评议和行政服务中心评价的方法。

(三)行为规范标准:凡违反行为规范规定的,一次扣0.5分;在窗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分值全部扣除,采用抽查、服务对象评议和行政服务中心评价的方法。

(四)服务规范标准:没有建立制度的,一项扣0.5分;没有公示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监督电话的扣2分;发生有效投诉的一次扣1分,采用市局下查、互查和行政服务中心评价的方法。

(五)环境规范标准:资料、表格零乱扣2分,地面、桌面有灰尘、污渍扣2分,办公用品无序扣1分,采用市局下查、互查、抽查的方式。

(六)办件规范标准:六个县(市)局抽20户登记档案,有限公司6户、一人有限公司2户、变更2户、注销2户、分公司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私营2户、个体2户;三个分局抽15户档案,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私营6户、个体6户,采用市局互查、抽查的方式。没有一审一核的,一户扣1分;材料不符合规范的,一户扣0.5分;违规登记的,此项分值全部扣除。

五、红旗窗口规范化服务的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行政服务中心的领导,积极参与红旗窗口规范化活动,争创示范窗口,争当服务标兵,促使窗口规范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以工作人员服务更优、速度更快、素质更高和社会各界对窗口和工作人员更加满意为目标,努力把窗口建设成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窗口,树立好工商窗口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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