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传〔201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2月8日前将相关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报市林业局。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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