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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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银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5年全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白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确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衔接省级规划和工作部署,组织编制《白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2015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规划初稿,2015年底前印发实施)
二、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记录
研究制定加强政务信用记录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重点完善工商、税务、质检、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保、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和法院、检察院、金融系统等领域信用记录,按各自行业要求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政务信用信息目录,将建立信用记录的范围拓展到所有行业和领域。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通过非银行数据接口开发,将个人宅基地、土地流转经营权、林权等三权信息以非银行信息采集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直观反映至个人信用报告,推动三权贷款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5月底前出台加强政务信用记录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市政务信用信息目录,将建立信用记录的范围拓展到所有行业和领域。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2015年底前完成非银行数据接口开发。)
三、配合做好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落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任务,拓展和深化信息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健全交换共享机制。重点做好企业和社会组织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数据采集、上传、使用工作,实现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2015年底前各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全部实现共享)
四、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
利用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综合性窗口作用,面向社会提供互联网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充分运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做好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职责分工,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在做好信息安全、保护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负责相关信用信息公开,凡是可以公开的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市电子政务办要尽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诚信白银”专栏,开通“诚信白银”手机终端,设立“红黑榜”信用公开平台,重点公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行政表彰等守信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行政处罚、法院案件执行等失信名单。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信用建设栏目,加强信用建设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市电子政务办提供网络维护技术保障。2015年抓好落实并持续深入推进)
五、研究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研究制定综合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税收征缴、安全生产、法院案件执行等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出台联合惩戒措施。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做好“红黑榜”信用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市法院等部门2015年6月底前制定联合信用奖惩措施)
六、探索实行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
研究制定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2015年6月底前出台)。建立完善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相关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及交易中心牵头,2015年6月底前建立)。研究建立并推行在政府采购、政府资金补助等重点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相关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综合性和行业性试点示范
白银区开展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法院执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税收征缴等开展行业性试点,重点是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和行业禁入制度。(白银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于2015年4月底前提出本地、本部门试点工作方案,并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
八、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认真梳理研究,提出与信用法规制度建设相关的三个清单,第一个清单是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第二个清单是计划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第三个清单是需要对现行法规制度进行修订的建议,也包括政府出台的“意见”或“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红黑榜”信用公开实施办法,完善配套黑名单曝光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白银中心支行、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相关信用制度,2015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4月底前完成三个清单并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建立健全信用工作保障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负责衔接省级信用信息中心数据接口,配合做好数据传输、信息共享等工作,为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依据。各成员单位要在内设机构中明确牵头科室、专人专岗承办信用录入、数据传输和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支持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扶持发展信用服务业等方面的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抓好落实并持续推进)
十、强化“诚信白银”宣传教育
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和新闻单位,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规划纲要》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推动建立健全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抓好落实并持续深入推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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